一年多少學費標準
學費、住宿費、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詳見2010年各省高考填報志愿招生計劃和我校招生簡章。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黑龍江 性質類別:理工類
通訊地址: 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
聯系電話: 0451-82519740
E―mail :
網 址:http://www.hrbeu.edu.cn
"211"工程高校
哈爾濱工程大學坐落于美麗的松花江畔??北國冰城哈爾濱市。學校是首批入選國家“211工程”建設和設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我國“三海一核”(船舶工業、海軍裝備、海洋開發、核能應用)領域重要的人...學校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哈爾濱工程大學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國防生錄取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國防生錄取有男女生招生計劃,其它無男女限制。
第十四條 學校國防生、“英語”、“英語(文)”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澳)” 、“金融學(中英中澳)”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船舶與海洋工程(中俄)”專業只招收英語或俄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外語應試語種。所有專業均不加試口語。
第十五條 學校“英語”、“英語(文)”專業要求考生高考英語成績120分(含120分)以上(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測算值執行,下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澳)” 、“金融學(中英中澳)”專業要求考生高考英語成績90分(含90分)以上,“產品設計”專業要求外語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船舶與海洋工程(中俄)”專業要求英語考生入學后改修俄語。
第十六條 學校保送生、國防生、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貧困地區專項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生的錄取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我校相應招生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投檔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平行志愿省份錄取投檔比例按該省招生計劃數的103%投檔,對于平行志愿省份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原則上不退檔;對于填報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考生檔案。
第十八條 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在一志愿生源充足情況下不錄取二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不設志愿級差,補足計劃,補足考生的專業在缺額專業中予以安排。
第十九條 學校確定進檔考生專業分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若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按照數學、英語、語文、綜合的順序,以單科成績高者優先分配專業(“英語”專業英語成績高者優先);對有政策加分錄取的考生,按高考原始成績分配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在江蘇省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是A和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4C,技術科目等級要求合格。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分配專業,同分情況下,按選測科目等級排序。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產品設計”專業不單獨組織術科考試,均采用招生省份術科統考成績。學校在術科統考成績、文化課統考成績均達到該省藝術類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報考我校的考生中,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軟件工程” 、“軟件工程(數字新媒體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澳)”、“金融學(中英中澳)”、“船舶與海洋工程(中俄)”專業只錄取有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平行志愿第一順序)、高考成績高于我校在該省(區、市)錄取分數線50分(含50分)以上且排名在我校在該省(區、市)理工類招生計劃前2%的考生,可申請免試進入陳賡實驗班學習;此外,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優秀,且高考成績高于我校在該省(區、市)錄取分數線30分(含30分)以上考生,也可申請免試進入陳賡實驗班學習。
第二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的基本信息進行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冒名頂替等不正當方式入學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于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國防生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關于體檢標準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于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國防生按軍檢標準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嚴格復查,如發現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學校獎勵資助第二十七條 學校現有30余項獎助學金,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實施“綠色通道”制度,通過相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