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出臺了一項新規定,要求本地戶籍考生必須在本省高中學籍滿兩年才能報名參加高考,非本省戶籍的學生需要在黑龍江省有三年的連續學籍才能有資格參加。
一、黑龍江高考學籍規定
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本人隨父或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戶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須具有我省2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考生因家庭變故(指父母離異、病故或意外死亡),本人隨父或母落戶我省的(父或母原戶籍為我。缫蚋改覆」驶蛞馔馑劳,考生隨法定監護人落戶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及本人戶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須具有我省2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原戶籍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或本人落戶我省的(第二條中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況除外),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3年以上(考生實際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必須一致);
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報名,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3年以上(考生實際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必須一致),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二、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人員,除符合教育部有關報名條件外,其戶籍、學籍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一)考生戶籍屬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戶籍落戶我。ň镁邮侵赋錾鋺粑沂∏覒艏畯奈聪蛲馐∵w移過)。2026年起,考生具有外省高中階段教育學籍并在外省實際就讀,應按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政策在當地報名參加高考;如果考生不符合當地高考報名政策,須由當地省級招考機構出具書面證明,回戶籍所在地招考機構報名參加高考;
(二)考生父或母屬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組織部門確認引進的優秀人才,本人戶籍隨父或母落戶我省的;
(三)市(地)及以上政府規定的招商引資項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隨父或母落戶我省的;
(四)考生父母一方為駐我省部隊現役軍人(含軍隊文職人員),考生因父或母隨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考生父母雙方為我省部隊現役軍人(含軍隊文職人員),考生隨父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
(五)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本人隨父或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戶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須具有我省2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六)考生因家庭變故(指父母離異、病故或意外死亡),本人隨父或母落戶我省的(父或母原戶籍為我省),如因父母病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隨法定監護人落戶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及本人戶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須具有我省2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2年(從高中畢業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七)原戶籍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或本人落戶我省的(第二條中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況除外),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3年以上(考生實際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必須一致);
(八)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報名,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籍且高中階段教育在我省連續實際就讀3年以上(考生實際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必須一致),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第三條 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要積極協助當地招考機構審查考生學籍和戶籍。
第四條 各級招考機構對申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的戶籍性質有異議的,應到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核實。
第五條 考生有關戶籍、學籍由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審查。戶籍審查以考生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為依據,學籍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規定審查相關材料。對考生學籍和戶籍有異議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應配合招考機構進行核實。對于不符我省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我省協調戶籍流出地穩妥解決。
第六條 凡屬于本規定第二條中第(二)至(八)項情況的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由各級招考機構單獨進行登記,并將辦理落戶或辦理學籍的相關佐證材料的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七條 各級公安部門要加強戶籍管理,嚴密戶口遷移手續,堵塞漏洞,堅決打擊非法落戶,嚴肅查處偽造戶口、身份證件違法行為。
第八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嚴禁非正常學籍遷移,嚴禁空掛學籍,嚴禁人籍分離。
第九條 對持假戶籍、身份證件、學歷、學籍檔案以及其它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第十條 教育、公安等部門應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加強對普通高考招生報名工作的監督管理,落實責任制,明確到崗、落實到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社會各界對普通高考招生報名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或檢舉,并對違法違紀行為的具體責任人員和學校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進行全省通報。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3年9月1日施行。2019年《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黑教規〔2019〕10號)同時廢止。
三、2024年黑龍江省高考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在我省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備同等學力。
3.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和學籍符合《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2023年9月1日發布并施行)和《關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3級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二)特殊考生報名
1.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參加過高考未被錄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
2.戶籍為我省久居但為外省學籍的應屆考生,憑外省省級學業水平考試(或高中會考)管理機構提供的成績證明材料、就讀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證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招考機構)申請報名(招考機構應將相關材料原件裝入考生紙介檔案,復印件留存備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到居住地招考機構申請報名。
4.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學生報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相關規定執行。
5.報考少年班(含數學英才班)的考生須參加當年由高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并取得《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招考機構申請報名。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參加取得相應合格證的高校的招生錄取。
6.報考經教育部批準的浙江特殊教育學院、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北京聯合大學、長春大學、綏化學院、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天津理工大學、西安美術學院、鄭州工程技術學院等招收視障、聽障殘疾考生以及有特殊專業要求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考試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
7.報考我省高職(?疲┰盒为氄猩目忌殔⒓痈呖紙竺烧猩盒为毥M織考試?忌顖笾驹浮⒖荚嚰颁浫r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職(?疲┰盒为氄猩浫〉目忌坏脜⒓悠胀ǜ咝U猩珖y一考試及錄取。
8.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完成我省高考報名后,還須自行到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http://www.ydyeducation.com)進行報名,并按要求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體育單招相關報名、考試信息可通過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查詢。
9.參加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強基計劃測試或被相關高校保送錄取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
10.藝術類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藝術類各統考類別間不能兼報,但同一統考類別涵蓋的子類或方向可以兼報。我省統一組織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舞蹈類、書法類的專業課省級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形式按教育部相關要求執行。
考生如參加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迹☉蚯惓猓仨殔⒓游沂〗M織的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并取得統考合格證后方可報考。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課統考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等另行通知。
11.體育類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我省統一組織體育專業術科考試,考試項目為100米跑、原地擲鉛球、二級蛙跳、800米跑四項。各項評分標準將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s://www.hljea.org.cn/),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上公布,術科考試將在2024年5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不符合《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2023年9月1日發布并施行)《關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3級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戶籍、學籍規定的人員。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