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百川投遞項目,總投資為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組織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
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五條組織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后,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