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勞務派遣簽合同有哪些內容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收集的外派勞務合同范本,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外派勞務合同范本
甲方全稱: xx市對外經濟貿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工資帳戶:中國建設銀行xx支行
工資帳號:
丙方全稱:中國xx建設集團(馬)有限公司巴貢2&3標項目經理部
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甲方向乙方說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職業危害及其后果、社會保險、規章制度等情況,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書,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關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工作地點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從xx年 月 日起,為期20個月。如有續約,由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點:馬來西亞沙撈越洲巴貢水電站施工現場。
本合同的貨幣單位:馬幣(rm)。匯率按1馬幣兌2.15人民幣固定計算。
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丙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屬馬來西亞巴貢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從丙方所安排的崗位、工種、工作;丙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4、乙方必須按照丙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的責任制的要求,保證按質按量地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生產(工作)條件
1、丙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丙方制訂的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有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
四、各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體檢、護照、簽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提供給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具備如下條件:
1)年齡為18-45周歲,熟練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機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體健康(經體檢合格)的男性,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要盡可能滿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須安排和組織乙方參加健康體檢、出境培訓并取得有效期為三年的"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若體檢或培訓不合格,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甲方必須向丙方擔保乙方在馬來西亞的工作時間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須按每100名勞務配備1名現場管理人員。甲方管理人員配合丙方對乙方進行工作現場管理,負責對乙方離開工作現場后的管理。
4、甲方負責乙方的后勤保障與管理,甲方應按100人配1名炊事員的標準配備炊事員,炊事員的工資由甲方承擔,中方炊事員的進、退場費用、準證費用由丙方承擔。甲方須按合理的標準提供伙食給乙方,伙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權干預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權,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甲方向丙方保證乙方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甲方派駐丙方工地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駐在工地,若要離開或更換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擔有關費用,否則按5000rm/次進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參加馬來西亞的安全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國或自己申請回國的,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交納丙方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準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馬來西亞交通費用后才準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來到馬來西亞后,需將護照、工作準證等證件交給丙方統一保管。若乙方回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丙方并獲得丙方批準,方可領取護照回國。
4、乙方在馬來西亞期間,需服從甲方及丙方的統一管理。
5、乙方須嚴格執行丙方的施工工藝,正確操作施工設備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當中發生人為的質量事故,丙方將根據有關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評估后,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6、乙方須嚴格遵守丙方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如果乙方違反工地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時,丙方將根據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事態嚴重的將根據有關法規追究乙方的責任。
丙方職責:
1、丙方協助甲方辦理乙方的正常進、退場,進退場的交通費用由丙方承擔,若發生乙方在到馬來西亞機場后被馬來西亞海關阻止入關并遣送回國,則發生的交通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在乙方連續在馬來西亞巴貢工地工作滿24個月后,應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回國探親并承擔交通費用。交通費用指長沙市到甲方工作地點的路費及住宿費(如果有)。
2、丙方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當地的安全培訓,并承擔合格人員的工作準證費用及安全培訓費用等相關的費用。
3、丙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住宿及其它條件:
1) 通電并安裝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標準為上下鋪8人間或集裝箱式住房7x2人間;
2) 水電設施齊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擔;
3) 到施工現場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和正式職工同等的勞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現場通訊:提供2個手機號和對講機1部,電話費用由甲方承擔。
4、丙方負責乙方在工作現場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勞動態度不好,丙方經與甲方協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記工時、罰款直至辭退乙方。被辭退的乙方需在交納丙方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準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馬來西亞交通費用后(根據該勞務實際已工作時間按比例分攤)才準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丙方指派專人對乙方每日出勤記錄簽字并進行現場考核,負責用工費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1、計時工單價:星期一至星期六6馬幣/工時,時間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計;每天工作時間如果超過十小時則超出時間按加班計算,若加班,加班時間按實際工作小時計,工時單價按9馬幣/工時。星期天或其他節假日(指中國國家法定節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計算,時間按乙方當天實際工作小時計,工時單價按12馬幣/工時計。丙方每月及時為乙方勞務人員進行結算,結算時間與丙方內部結算時間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當地發放600馬幣/人給乙方勞務人員,工資余款人民幣由丙方及時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在前述工資帳戶。丙方支付工資給乙方勞務人員的時間不得滯后3個月,若超過 3個月,丙方按乙方勞務人員當月工資的0.5 %作為月利息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工單價:1400馬幣/每月,(水泵工、發電機工、食堂幫廚等崗位工種),工作小時為12小時/天。其日工資標準為月工資/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據工程現場施工組織管理的實際需要將乙方提拔為工長和大工長,具體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4、工時數量的計算:按勞務人員抵達工作地點進行指定的工作開始至停止工作為止計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誤工費。若在上班過程中遇到下雨而導致整班無法做工,則按每人4小時計算,若超過4小時,則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六、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為一個月,停工醫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丙方按每天9.5馬幣支付病傷假補助。若超過1個月,經民都魯醫院證明不能勝任馬來西亞工作的,由甲方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丙方提供返回長沙機票,其他費用及后續費用安排由甲方負責。 由此給丙方帶來的辦理工作準證損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數進行分攤后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享受與丙方正式職工同等的工地作業勞保待遇,享有按人員比例參加丙方評選先進的權利,先進人員獎金額與丙方正式職工相同。
3、丙方為乙方提供最高保額每人人民幣2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受益人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險期內因工遇有工傷、人身意外,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得賠償金在扣除丙方為其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給乙方或其親屬。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擔其它一切費用。
乙方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在治療期間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馬幣支付其病假工資,若超過三個月仍不能工作,甲方應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丙方提供返回長沙機票。
合同期間如勞務人員發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遺體由甲方協助丙方按所在國有關法例處理,如火化處理,骨灰及遺物則由甲方負責托送到乙方家屬手上,并協助家屬處理好善后事宜。
5、合同期滿經三方協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況下,乙方為丙方在馬來西亞巴貢工地連續工作滿24個月后,乙方可申請探親假,報丙方批準,由丙方根據工地生產任務情況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丙方安排。丙方負責乙方獲準探親假的路費(由工地至長沙往返)。
七、勞動紀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并依法實施。
2、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丙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罰。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極怠工以及罷工行為,否則按違約處理。
5、乙方因事需要在現場休假時,必須提前向丙方請假且得到許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過4天且不能累計。
6、丙方有權針對乙方勞務人員發生如下情況進行罰款、警告等處罰:
遲到/早退:不到半小時按半小時算,超過半小時不到1小時的按1小時算,遲到超過2小時的,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工作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算。
警告:每書面警告一次,扣當天工作小時4小時,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當月警告超過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為3天。每停工一次,從當天宣布開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數內,沒有工時。當月停工超過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曠工: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而沒有及時通報丙方而得到批準的,被視為整天曠工,沒有工作小時。當月曠工超過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因上述原因(或將來工地補充的有關規定)被處罰的人員,丙方將不承諾其保底工資,直到當月工資被處罰為零。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續訂和解除
1、本勞動合同期滿或三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本勞動合同在有效期間內因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解除勞動合同。
3、本勞動合同臨近終止期間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續簽勞動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不服從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種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業秘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在合同期間內以病、事假、工傷、長假等為由從事第二職業的;
6)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考核仍不能上崗或經丙方調整工作仍不能擔任或不服從安排的;
3)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丙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必須向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1000馬幣,若乙方沒有能力交納保證金,丙方將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進行扣除, 直到扣滿1000馬幣;在合同期滿后,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10天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2、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和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出國體檢、培訓、簽證、進出場路費、工作準證費及相關費用、個人所得稅擔保金等甲方損失),并遣送回國。
3、甲方在乙方出國前進行出國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訓,丙方對乙方上崗前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及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法制、職業道德等各項規章制度的進場教育;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項,甲方及丙方有權在乙方應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權通過法律追索。
6、丙方有權根據將來工地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數量進行結算,其目的既是保證丙方所承擔工程的及時完工,避免出現消極怠工的現象,同時也鼓勵積極工作的勞務能多勞多得。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并簽定相關協議后, 三方按協商后的量化標準即工程量單價進行結算,相關工時及單價條款不再適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根據責任和經濟損失情況,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經濟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長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結果對三方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畢終止。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