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校批準,可轉學、轉專業:
(一)新生學習一學期后,對其它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條件下,經本人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同意,學校批準,可以轉入其有興趣和專長的專業學習。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
(二)新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經學校健康中心核查認定,不能在本校或本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高校或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定,學生確實存在某種特殊困難或特殊需要,不轉學或轉專業則無法繼續正常學習的。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次數不能超過一次。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學、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
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我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四)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五)本科第三學年及以后、專科第二學年及以后申請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或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七)應予退學的。
(八)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二十四條 按下列程序辦理轉學、轉專業手續。
(一)學生在本校范圍內轉專業,須由本人申請,經轉出、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同意后,報學校教務處審核,主管領導審批。
(二)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轉入。
(三)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五條 學生轉學或轉專業后,須修滿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學分,方可畢業。學生在原專業已修的與轉入專業相同的課程,課程考核成績繼續有效。
二、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有哪些專業
交通管理學院 | 空中乘務 汽車服務工程 |
體育學部 | 國際標準舞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 |
建筑工程學院 | 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 工程造價 土木工程 建筑學 建筑工程技術 |
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音樂表演 數字媒體藝術 音樂表演 服裝與服飾設計 環境藝術設計 舞蹈表演(藝術舞蹈) 舞蹈表演 |
文法學院 | 新聞學 學前教育 漢語言文學 法學 |
外國語學院 | 商務英語 英語 翻譯 商務英語 日語 |
信息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 工業機器人技術 電子信息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智能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商學院 | 現代物流管理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 廣告學 物流管理 市場營銷 市場營銷 |
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人力資源管理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
會計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審計學 財務管理 會計學 稅收學 |
金融貿易學院 | 金融工程 經濟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金融學 證券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