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南警察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南警察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十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
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學生可以按照學院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經學院批準,在校內進行公示,并報教育廳審核備案。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院應當優先考慮。
第十一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生必須是學院正式錄取的普通本、專科學生;
(二)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學院考核證實,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三)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四)嚴格遵守學院紀律,沒有受過行政處分、沒有作弊記錄;
(五)經學院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者。
第十二條 轉專業的要求:
(一)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當年收費標準
交納學費后再到轉入系部注冊報到;
(二)轉專業的學生按照新調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修讀課程,所缺課程按照《河南警察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完成;
(三)學生在校期間只能申請調整一次專業;
第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申請調整專業跨科類的;
(二)通過普通“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五)畢業年級的;
(六)由非公安類專業轉入公安類專業的;
(七)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十四條 轉專業由學生本人提交申請,說明理由,轉出及擬轉入系部審核同意并進行公示,主管院領導簽署意見,由學生處報教育廳審批備案,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異動信息。
第十五條 學生應當在我院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我院學習或者不適應我院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
二、河南警察學院有哪些專業
法律系 | 治安學(公安法制方向) 法學 法學(維語教學方向) |
交通管理工程系 | 交通管理工程 |
外語教學部 | |
公安專業基礎教學部 | 公安學類(證據學) 公安學類(公安學基礎理論) 犯罪學 公安情報學 |
治安系 | 治安學 |
偵查系 | 偵查學 經濟犯罪偵查 |
網絡安全系 | 網絡安全與執法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警察管理系 | 行政管理 公安管理學 |
刑事科學技術系 | 刑事科學技術 |
公共基礎教學部(公共藝術教育中心) | |
警體部 | |
警察培訓學院 | |
指揮戰術系 | 警務指揮與戰術 偵查學(反恐怖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