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鄭州成功財經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鄭州成功財經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鄭州成功財經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鄭州成功財經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鄭州成功財經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為完善高等職業教育人才選拔辦法,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規律的高職招生考試評價機制,促進我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穩步、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根據我院辦學特色及專業培養需要,實施“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鄭州成功財經學院(2018年擬更名為鄭州商學院,目前教育部已公示)
第四條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院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14040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鞏義市紫荊路136號
第八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鄭州成功財經學院(若2018年7月前教育部批準更名,則頒發的學歷證書院校名稱為:鄭州商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高職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高職單獨招生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條 學院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實施陽光招生,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四章 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已取得參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不含參加中職生“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可報考我院。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學年) | 備注 |
1 | 財務管理 | 3 | 60 | 8500 | |
2 | 會計 | 3 | 50 | 8500 | |
3 | 酒店管理 | 3 | 50 | 8500 | |
4 | 物流管理 | 3 | 50 | 8500 | |
5 | 金融管理 | 3 | 50 | 8500 | |
6 | 商務英語 | 3 | 50 | 8500 | |
7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50 | 8500 | |
8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50 | 8500 | |
9 | 移動應用開發 | 3 | 50 | 8500 | |
10 | 工程造價 | 3 | 50 | 8500 | |
11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50 | 8500 | |
12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50 | 8500 | |
1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50 | 9900 | 藝術類 |
14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3 | 50 | 9900 | 藝術類 |
15 | 藝術設計 | 3 | 50 | 9900 | 藝術類 |
合計 | 760 |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
學院可根據報考情況,調整招生專業計劃人數
第十三條 學院單獨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報名志愿與考試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
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統一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9時至23日18時。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填報時只能選擇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更改。考生志愿填報請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18年4月1日
2、考試地點:鄭州成功財經學院
3、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與監督下,學院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和閱卷,考試科目為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能力測試,每科300分,總分600分。文化基礎考試為語文、數學、外語;職業能力測試內容為考察學生的職業認知、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4、考試形式均為筆試。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報到后,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七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需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的總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 ,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能力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錄取公示
第十九條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將于4月中旬在我院網站主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有關規定,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 資格復查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第九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二條 為落實陽光招生政策,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學院成立單獨招生督察組,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質詢,保證考生的正當權益。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三條 住宿費為1300元/學年,公寓標準統一為六人間。
第二十四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鞏義市紫荊路136號 郵編:451200
咨詢電話:0371-64561666
監督舉報電話:0371-64561286
電子郵箱: cgxyzsb@163.com
網址:http://www.chenggong.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鄭州成功財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