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本科生轉專業
1.申請轉專業的資格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在3.8以上,且在本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前1%的學生,可在全校同錄取批次、同科類專業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經學校批準轉入所選專業學習。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5及以上并在本專業(專業方向)成績排名達到全部學生總數的15%者(個別轉出學生要求強烈的專業可以適當放寬,但不能超過20%),具有在全校同錄取批次專業范圍內選擇專業的資格,經院系考核、學校批準后,可以轉入申請專業學習。學生要求轉入比較集中的專業,也可適當放寬,但原則上也不得超過專業學生總數的20%。每個專業的所有具有轉出資格的名額不遞補。
對于本科二批次錄取的學生,在高考中總分達到一本線(含)以上且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在2.5以上者,也具有在全校第二批次本科專業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的資格,經個人報名、院系考核、學校批準后,可以轉入申請專業學習。
2.轉專業限制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792號)的規定,跨學歷層次的、跨科類的、預科轉正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班的學生、藝術類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以及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3.錄取批次之間的限制
根據國家政策,我校學生轉專業只能在同一錄取批次內部進行。我校本科共有四個批次:提前批次(藝術類)、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根據我校專業的分布特點,本次轉專業只限于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與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
(二)中外合作辦學類本科生轉專業
1.中外合作辦學類本科生轉專業原則上只在中外合作辦學類本科專業內部進行。
2.中外合作辦學類內部轉專業,參照本通知 “普通本科生轉專業”有關規定執行。
3.凡是中外合作辦學類本科學生錄取分數達到了2015年我校第二批次普通類本科錄取相應科類的最低分數線(如河南文科506分、理科519分),具有申請轉入我校第二批次普通專業的資格,與其他學生一起經院系考核、學校批準后,可轉入申請專業。
4.普通二本專業學生可以申請轉入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習,經考核批準后按新轉入專業收費標準交納學費。
5.中外合作辦學轉專業學費收取的規定:獲得由高收費的專業轉到普通收費的專業的資格的學生,在辦理學籍異動之前,須先將后三年學費差額補交完畢,以后每年交納所學專業年度學費,否則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三)普通專科生轉專業
專科學生轉專業原則上只限于各學院內部專業進行,轉專業比例可由相關院系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和學生意愿自行把握。各院系最遲于2017年5月31日前將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四)轉專業其他事項
1.轉專業分階段進行。考慮到我校轉專業實際情況,2015級轉專業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按照學校部署完成各項轉專業工作,接收轉專業申請、完成考核并確定名單。第二階段,對第一階段沒有按照申請轉入專業錄取的學生,可以再次申請轉到在第一階段申請人數未達到允許轉入人數的專業。
2.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的學生表現和成績將計入考察范圍。對已進入轉專業名單的學生,如有以下情況,將被退回原專業學習,該項工作由學生原所在院系負責監督執行,各院系于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內將不符合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1)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內因違紀受到處分者;
(2)考試有作弊行為者;
(3)課程考試有不及格者;
(4)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考試課程平均成績績點在3.0以下者;
(5)發現有其它不符合轉專業規定者。
二、專業分流的有關安排
根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需要在本學期末對學生進行專業分流(或專業分方向),各院系參考如下要求認真設計本院系的專業分流方案,組織好專業分流工作。
(一)對專業(或專業方向)人數限制
規定專業(或專業方向)計劃接納的人數,最多人數和最少人數。
(二)專業分流遵循的基本原則
1.根據志愿分流。根據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最大化考慮學生初選專業的志愿進行分流。
2.根據績點分流。在學生第一志愿超出該專業最多人數限制情況下,按已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名,績點高者滿足第一志愿,績點低者按第二志愿在設置的分流專業內進行調整。
在學生第一志愿低于該專業最少人數限制的情況下,以學生第二志愿參加該專業第一志愿績點統一排名進行分流,績點高者滿足其第二志愿,績點低者由院系按設置的分流專業進行調整。
3.根據院系實際分流。如調整后的第二志愿仍超出或不足專業人數限制,以及第二志愿空缺的,由院系根據院系實際按設置的分流專業進行調整。
三、主輔修專業互換有關安排
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對人才規格多樣化的需求,充分尊重和發展學生個性,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增強就業競爭力,學校將繼續在學有余力的學生中推行主輔修專業互換教學改革措施。具體要求如下:
(一)主輔修互換內涵界定
學生錄取專業為主修專業,同批次學生在修讀輔修專業的過程中,如主修、輔修專業課程均達到專業畢業規定的學分及學分績點,則可向學校申請主修和輔修專業互換,學校報教育廳批準,可發放輔修專業的畢業證書和主修專業的輔修證書,如符合學校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符合雙學位授予條件的,同時可授予雙學位。主輔修互換的實質是對轉專業和雙學位教育工作的擴展和補充。
例如:入學專業為法學,輔修專業為漢語言文學的學生,如所修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所有課程達到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規定的學分及學分績點,且達到法學作為輔修專業的學分要求,畢業時可獲得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證書及文學學位證書和法學專業的輔修證書。如果學生同時達到法學專業學位授予要求的學分績點,可獲得文學與法學的雙學士學位證書。
(二)可互換專業范圍
根據學校的辦學實際,充分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和選課要求,主輔修互換專業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學生只能從錄取專業轉換為我校有資格開設雙學位教育的專業,包括會計學、金融學、英語、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漢語言文學,目前還不支持轉換這六個專業之外的其他專業。
(三)可申請主輔修互換資格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2015級本科學生,在符合下列條件時,可申請主輔修專業互換。
1.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學有余力的;
2.符合雙學位報名條件且參加雙學位課程的學習;
3.在校期間完成主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輔修課程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含)以上;
4.在校期間完成輔修專業規定的人才培養方案全部課程,且在雙學位班課程成績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含)以上;
5.無學籍處理和紀律處分記錄。
(四)主輔修專業互換的限制
不同錄取批次專業不能申請互換;
與主修專業學科門類相同的輔修專業不能申請雙學位(因同一門類授予學位類型一樣);
非雙學位教育專業學生申請互換,若學分績點達到要求,只能獲得輔修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主修專業的輔修專業證書,不能申請主修專業的雙學位證書。例如:入學專業為社會工作,輔修專業為漢語言文學的學生,如所修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所有課程達到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規定的學分及學分績點,且達到社會工作作為輔修專業的學分要求,畢業時可獲得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證書及文學學位證書和社會學專業的輔修證書。但不能申請法學的學位證書。
(五)工作程序
1.根據學校統一安排,符合申請條件,學生報名雙學位(此項工作將另行發文),并隨該班上課,完成輔修專業雙學位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
2.在校學習期間,網上選修輔修專業作為主修專業規定的除雙學位人才培養方案之外的其他課程(雙學位開設院系需要制定主輔修專業互換需要選修課程培養方案),以達到主輔修互換要求的學分及學分績點。
3.學生的主、輔修專業課程均達到專業畢業規定的學分及學分績點,則可向學校申請主修和輔修專業互換,填寫《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輔修專業互換申請表》(一般應于第四學年第二學期初申請)。
4.學校根據學生申請予以審核,符合條件的報教育廳備案,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作學籍異動。
(六)學費
修讀雙學位期間,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繳納雙學位學習費用;網上選修輔修專業作為主修專業規定的除雙學位人才培養方案之外的其他課程,按照課程學分繳納費用。
四、時間安排
(一)政策宣傳(4月8日?4月11日)
為了做好此次相關工作,4月5日前,各院系應開展專業介紹以及我校轉專業、專業分流的有關政策宣傳,結合大類招生的情況向學生講明專業分流情況。往年轉出學生較多的院系要加強學生的專業教育工作。有資格開設雙學位專業的院系要積極面向全校進行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學生參加雙學位教育。
(二)轉專業時間安排
1.資格審查與公示(4月11日?4月20日)
4月12日前,教務處依照教務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學生課程信息,按專業向各院系提供具有轉專業資格的學生排名,各院系對提供的名單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于4月15日反饋教務處,最終確定具有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名單。教務處和各院系對具有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公示三天。
各院系根據院系的實際情況于4月15日將本年度允許轉出和轉入的學生數以報告的形式報送教務處(見附件3),4月18日在教務處網站上公示各院系本年度允許轉出和轉入的學生數。
2.網上報名(4月21日至4月22日)
4月21日10:00??4月22日12:00具有轉專業資格并且有意愿轉專業的學生可以登錄教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211.67.143.13 或 http://211.67.143.14),點擊“信息維護”、“轉專業申請”項進行轉專業網上報名,并填寫個人申請理由等相關信息。每個學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學生報名時可查看申請表右上角院系擬接收轉專業人數和實時已報名人數。學生可以在報名最后結束時間(4月22日12時)前對已報過的專業進行刪除或者更改。
注意:
1.學生報名時應盡量避開申請較集中的專業以免落選;
2.不具有報名資格的學生不能進行網上報名。
3.轉出院系審批(4月25日至4月26日)
4月25日上午院系在正方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確認并打印本院系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學生所在院系院長(主任)在申請表簽署意見后,根據學生報名所申請的專業進行分類匯總,于4月26日前將本院系學生審批表送交學生報名專業所在院系,并將本院系學生申請轉出名單匯總表在院系內向學生公示。
4.轉入院系考核(4月27日至5月6日)
學生申請轉入專業所在院系于4月25日前將各專業考核方案及時間安排在系統設置后,同時報送教務處紙質材料,并通過學生所在院系通知相關學生上網查看考核方案。按照上報的考核方案對學生進行考核,并最后確定轉入學生名單,于5月6日將通過考核的學生申請表簽署“同意轉入某某專業”連同批準轉入學生匯總表報送教務處,同時轉入院系在教務系統對通過學生進行確認。對于沒有通過考核學生的申請表(含不同意轉入的簽署意見及原因)返回學生所在院系。
5.第二階段考核(5月9日至5月13日)
學校根據第一階段報名及錄取情況另行安排。
6.審核批準(5月16日至5月20日)
教務處對轉入院系報送的名單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報送主管校長批準后于5月23日至25日公示三天,最后確定轉專業名單。教務處將申請表簽字蓋章后返回轉入院系,同時向轉出與轉入院系下發匯總表并在教務系統進行設置,第一階段申請轉專業學生可在5月25日后在原教務系統查詢自己是否通過考核。
7.辦理轉專業手續
經主管校長批準后教務處下達有關轉專業的文件。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本學期仍參加原專業的學習與考試,在下一學年開學后,根據教務管理系統到新專業所在院系報到注冊。
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檔案,轉出院系應依照教務處提供的轉專業名單于新學年第一學期第一周內將轉出的學生檔案交到學生轉入院系,學生轉入院系接收檔案時須將轉專業審批表放入檔案袋內并妥善保管。
(三)專業分流時間安排
專業分流各相關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只需在5月25日前將最終分流結果(附件4)報教務處學籍科。
(四)主輔修互換時間安排
主輔修互換工作與雙學位工作同步安排(此兩項工作合二為一,另行安排)。此次通知的內容涉及主輔修互換主要是為了讓學生更早了解學校開展主輔修互換教學改革的意義及對學生專業的影響,讓學生及早計劃安排自己的學業進程。
五、轉專業后學生課程的補修與學費
對于獲準轉專業的學生,要對尚未修讀的轉入專業已開出的課程進行補修,并收取相應學分費。學生轉入院系負責對轉專業學生的課程補修工作。轉入學生較多專業(20人以上)的院系可以利用假期對已開出課程進行補課,學習結束組織考試,考試成績可作為補修課程成績。轉入學生較少的專業,學生可以申請轉入專業低年級班級或其它班級補修,各院系教學辦公室主任或教務秘書負責向教務處上報這些學生的選課需求。學生下一學年的學費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院系領導要高度重視該項工作,成立推薦考核小組,尤其是要求轉入或轉出學生需求較多的院系,對該項工作要更加重視,設計好考核方案,組織好考核過程,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力求公開公平公正
轉專業工作是學生非常關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工作的好壞關系著學校穩定,要確保各個環節不出現任何紕漏。該項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則與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計劃透明、結果透明,要按要求及時做好各環節公示工作。接收院系應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學校負責的態度,綜合考慮學生學習成績、道德品質、興趣特長等因素,擇優選定接收適合本專業培養要求的學生。
(三)及時報送材料
轉專業及專業分流工作程序多,時間緊,任務繁重,各項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時間安排才能順利進行,因此,要求各院系每個環節都要按時完成,并及時提供各個環節的材料(所報匯總表要求提供紙質和電子文檔),以保證今年該項工作能有序按時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