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培養費用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規定標準收取下列費用:
(一) 培養費:
文史類本科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為3400元/生/年;理工類本科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為3700元/生/年;
藝術類專科專業5600元/生/年;理工類專科專業3600元/生/年;文史類專科專業3300元/生/年;
(二)住宿費:400??800元/生/年。
第十七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除學校提供的獎學金外,還設有聯合辦學董事單位提供的企業獎學金和其他企業專項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