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規則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規則
1.800米、1000米:在塑膠田徑跑道上進行,20人一組,站立式起跑(聽鳴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2.擲實心球:測試時受試者站在起擲線后,兩腳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擲出。如兩腳前后開立擲,當球出手的同時后腳可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丈量起擲線后緣至球著地點后緣之間的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擲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擲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3.立定跳遠:在沙坑或土質松軟的平地上進行,受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助跑或連跳動作,受試者測試結束后,從測試區域的前方走出。丈量起跳線后緣至最近著地點后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跳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跳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4.坐位體前屈:受試者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坐在測試儀座墊上,兩腳分開約10~15厘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游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受試者應勻速向前推動游標,不得突然發力,兩腿不能彎曲。測試計的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記錄以厘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連續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5.跳繩:受試者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開始信號后開始跳繩,動作規格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一周圈),計為一個。聽到結束信號后停止,測試員報數并記錄受試者在1分鐘內的跳繩個數。每人測試一次。測試單位為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