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北經貿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北經貿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0 年修訂)
為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 號)和《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校辦字〔2017〕42 號),現對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專長,允許學生轉專業;堅持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的,尊重教育教學規律,根據學校各學科專業教學資源條件的承載能力,合理確定轉專業的規模與結構;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加強對學生學業成績的嚴格管理和規范使用;堅持客觀公正,尊重學生的專業選擇權益,做到轉專業條件公開,過程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平公正
二、基本要求
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我校學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品行表現優良,學風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考試作弊、學術不端等行為記錄。
2.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完成大學一年級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無考試不及格及補考記錄。
3.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定向招生的不允許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對口招生的允許在本類別內轉專業,不允許轉入本類別之外的專業;藝術類的只允許在本類別相關專業內轉專業,不得轉入本類別之外的專業。
4.本科學生在校期間享有一次轉專業機會,時間安排在大學二年級第一學期進行,其他學期不受理轉專業事項。經擇優選拔進入改革實驗班發生專業變更的學生,不再允許轉專業。
5.身體條件須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要求。
三、專業準入條件
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各專業的培養目標與要求,制定各專業準入條件(見附件)。
四、工作程序
學生轉專業由學校統一組織,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一) 跨學院轉專業
1.確定接收計劃。各學院根據教學資源承載能力按專業提出轉專業接收計劃,教務處匯總報校長辦公會批準后,于每年 6 月在全校范圍內向學生公布。
2.學生申請。每年秋季學期開學,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線填寫轉專業志愿及申請轉專業理由。學校提供兩次填報志愿機會,每次只填報一個志愿。
3.信息匯總與分發。教務處匯總轉專業報名情況,將符合轉專業報名資格的學生信息及學業成績分發至相應學院。
4.接收審核及確認。各學院根據專業準入條件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按照學業成績和專業測評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確定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報教務處。
5.二次填報志愿。在轉專業過程中,教務處及時發布轉專業接收計劃剩余名額(剩余接收名額=該專業接收計劃名額-擬接收人數+擬轉出人數),組織學生二次填報志愿,按上述程序 2、3、4 執行。
(二)學院內轉專業學生申請學院內轉專業,須符合轉專業基本要求和專業準入條件,且接收專業有學校批準的接收計劃。學院內轉專業由學院組織實施,待跨學院轉專業結果在系統中可查詢后,確定擬轉專業名單并報教務處。
(三)學校審批和學籍辦理
教務處匯總審核各學院轉專業擬接收名單,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審定后,在教務處網站主頁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發文備案。轉專業的學生將原專業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交齊后,在規定時間內到轉入學院報到,進入轉入專業選課學習并于當學期內申請完成相關學分的認定與轉換。教務處負責做好轉專業學生的學籍變變動。
五、特殊情況轉專業
(一)以下情況之一可申請特殊情況轉專業
1.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后的學生,復學時間在學校轉專業學期及之前的,如符合轉專業年級、基本要求和專業準入條件,允許優先轉專業,在轉專業當學期之內完成轉專業手續的辦理。
2.因身體原因確實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學習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符合轉專業基本要求和專業準入條件的,經擬轉出學院認定屬實、擬轉入學院認定適合擬轉入專業學習且有專業接受計劃的,允許轉專業。也可申請降級轉專業。
3.尊重學生的學習興趣,由高考錄取分數高的優勢專業轉入高考錄取分數較低的其他專業的,原則上尊重學生的轉專業意愿。
4.確有學習困難現象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擬轉出學院分析認定學生對原專業某些課程確實存在學習困難、擬轉入學院分析認定適合擬轉入專業學習的,允許降年級轉專業,隨轉入專業的下一年級學習。
(二)跨學院轉專業或學院內轉專業擬接收的學生不得申請特殊情況轉專業。
六、其他
1.學生申請轉入專業有身體條件要求的,轉入學院自行組織身體條件審核。
2.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及學費標準執行。轉專業前已取得的學分可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與轉換,未修讀的課程須補修并取得相應學分。
3.各學院應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學生提供的轉專業相關材料須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退回原專業,取消其在校期間一切評優評獎資格。
4.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經貿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19 年修訂)》(校教字〔2019〕61號)同時廢止。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河北經貿大學有哪些專業
院部名稱 | 本科專業名稱 | 專業類 | 學科門類 |
---|---|---|---|
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 經濟學 | 經濟學類 | 經濟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與貿易類 | 經濟學 | |
貿易經濟 | 經濟與貿易類 | 經濟學 | |
電子商務 | 電子商務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 財政學 | 財政學類 | 經濟學 |
稅收學 | 財政學類 | 經濟學 | |
資產評估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金融學院 | 金融學 | 金融學類 | 經濟學 |
金融工程 | 金融學類 | 經濟學 | |
保險 | 金融學類 | 經濟學 | |
投資學 | 金融學類 | 經濟學 | |
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 | 法學 | 法學類 | 法學 |
河北經貿大學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漢語國際教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
新聞學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學 | |
廣播電視學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學 | |
廣告學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學 | |
編輯出版學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學 | |
河北經貿大學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日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
朝鮮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
商務英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
羅馬尼亞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
河北經貿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類 | 理學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類 | 理學 | |
統計學 | 統計學類 | 理學 | |
應用統計學 | 統計學類 | 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 生物技術 | 生物科學類 | 理學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工學 |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工學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類 | 工學 | |
河北經貿大學信息技術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工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工學 |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類 | 工學 | |
網絡工程 | 計算機類 | 工學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計算機類 | 工學 | |
河北經貿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 | 管理學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管理學 |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旅游學院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管理學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類 | 管理學 | |
酒店管理 | 旅游管理類 | 管理學 |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旅游管理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市場營銷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人力資源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文化產業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會計學院 | 會計學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財務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審計學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 公共事業管理 | 公共管理類 | 管理學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類 | 管理學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公共管理類 | 管理學 | |
土地資源管理 | 公共管理類 | 管理學 | |
農村區域發展 | 農業經濟管理類 | 管理學 | |
圖書館學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 | 管理學 | |
河北經貿大學藝術學院 | 音樂表演 | 音樂與舞蹈學類 | 藝術學 |
舞蹈表演 | 音樂與舞蹈學類 | 藝術學 | |
動畫 | 戲劇與影視學類 | 藝術學 | |
繪畫 | 美術學類 | 藝術學 | |
視覺傳達設計 | 設計學類 | 藝術學 | |
環境設計 | 設計學類 | 藝術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