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北農業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北農業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河北農業大學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六章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九條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予以優先考慮。
第二十條轉專業的共同條件
(一)品學兼優,無違紀、受到處分等不良記錄;
(二)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將根據教學資源容量、學院意見和就業形勢等多種因素確定轉出、轉入人數。
第二十一條轉專業的禁止條款
(一)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二)藝術類招生時有特殊要求,外專業學生不得轉入,藝術類專業學生也不得轉出;藝術類內部相關專業可否相互轉專業由所在學院決定;
(三)對口招生的、單獨招生的(含專接本)以及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類型專業的學生;
(四)已經轉過一次專業的,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
(五)應予退學的;
(六)不得跨保定校區、渤海校區、秦皇島校區轉專業;
(七)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為準)轉專業。
第二十二條轉專業的條件和程序
(一)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初,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1.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2.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如相關競賽獲得獎勵、有發明創造等;3.第一學年第一學期課程的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排名位于前50%的學生且所學課程成績全部及格。
(二)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初轉專業的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轉專業的申請時間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的第2周至第3周。
2.學校教務處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收名額;原則上不超過各轉入專業本批次錄取人數的30%。如申請人數比較集中的專業,將依據專業教學資源情況由學校教務處與所在學院共同協商并確定最終接收名額。
3.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接收學院可以對申請轉入該學院的學生進行考核,考核同意后報學校教務處;
4.經學校教務處審核通過后,分別按申請人所申報專業憑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轉入語言類專業應當進行筆試和口試;
5.學校教務處對轉專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通知相關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三)第二學年第一學期初轉專業的條件和程序
1.第二學年第一學期初,本科在校生可申請轉專業,但需跟隨轉入專業下一年級學習。
2.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于第二學年第一學期的第2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學院匯總后報學校教務處。各專業接收名額原則上不超過下一年級各專業本批次錄取人數的10%。如申請人數比較集中的專業,將依據專業教學資源情況由學校教務處與學院共同協商并確定最終接收名額。
3.學校教務處按申請人所申報專業,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憑第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4.學校教務處對轉專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通知相關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四)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初轉專業的條件為適應就業市場變化,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初,平均學分績在專業排名前50%的本科學生可以在專業類內(以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為準)申請轉專業,按大類招生已經分專業的除外。經審批、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轉專業手續,專業差別較大的學生應隨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十三條學生轉專業后相關問題的處理
(一)選課和課程的認定
1.學生轉專業后,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學習相關課程。
2.在轉入新專業前已經通過的課程中,凡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請,轉入學院批準后予以承認;凡不符合轉入學院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可由轉入學院視課程性質和專業性質情況確定作為通識選修課予以記載。
3.凡課程名稱相同但學時不同、課程性質不同的課程,已修課程的學分與要求的學分相差不大于0.5學分的成績有效;相差大于0.5學分的課程,由轉入學院和開課學院共同研究后認定。
(二)學生轉專業后的畢業資格審核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執行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并以此作為畢業資格審核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學生一般應當在原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原學校學習或者不適應原學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1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河北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二十五條學生轉學的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生轉學應當在每學期期末申請辦理;
(二)轉學學生需填寫《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備案)表》(一式五份),附轉學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因患病轉學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醫院診斷證書),提供原所在學校已學課程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印章),并提供載有申請轉學學生基本情況的省級招生部門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和擬轉入學校擬轉入專業當年相同生源地錄取最低分學生的省級招生部門錄取新生名冊的復印件(2個復印件均須加蓋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印章)。經轉出、轉入學校審核,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并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的,轉出和轉入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后,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六條凡申請轉學、轉專業的學生,未經批準或未辦完有關手續前,應當參加原校、原專業學習。轉學完成后3個月內,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河北農業大學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
河北農業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 制藥工程 |
生物技術 | |
生物科學 | |
生物信息學 | |
河北農業大學商學院 | 農林經濟管理 |
工商管理 | |
會計學 | |
物流管理 | |
財務管理 | |
河北農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 | 經濟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金融學 | |
保險學 | |
經濟統計學 | |
市場營銷 | |
河北農業大學城鄉建設學院 | 建筑學 |
城鄉規劃 | |
土木工程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
工程管理 | |
水利水電工程 | |
農業水利工程 | |
河北農業大學機電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工程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
機械電子工程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工業設計 | |
工業工程 | |
車輛工程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
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
農業電氣化 | |
河北農業大學農學院 | 農學 |
種子科學與工程 | |
中藥學 | |
農村區域發展 | |
河北農業大學林學院 | 生態學 |
森林保護 | |
木材科學與工程 | |
林學 | |
河北農業大學園藝學院 | 園藝 |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 |
河北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學院 | 植物保護 |
動植物檢疫 | |
河北農業大學園林與旅游學院 | 園林 |
風景園林 | |
旅游管理 | |
河北農業大學食品科技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
生物工程 | |
包裝工程 | |
河北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 環境科學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
河北農業大學國土資源學院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整治工程 | |
河北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 | 動物科學 |
草業科學 | |
河北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 | 動物醫學 |
動物醫學 | |
動物藥學 | |
河北農業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類 |
網絡工程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
物聯網工程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河北農業大學理學院 | 數學類 |
化學 | |
應用物理學 | |
河北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日語 | |
河北農業大學藝術學院 | 繪畫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境設計 | |
舞蹈表演 | |
音樂學 | |
河北農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法學 |
公共事業管理 | |
秘書學 | |
河北農業大學渤海校區理工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制藥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工程管理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河北農業大學渤海校區文管學院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 | |
會計學 | |
公共事業管理 | |
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秦皇島校區)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旅游管理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環境科學 | |
水產養殖學 | |
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 | |
海洋科學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