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的辦學理念和指導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發揮學生的優勢和專長為出發點,大學生進校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轉專業。大學期間本科學生有兩次機會可以申請轉專業,即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初和第三學年的第一學期初。?茖W生只在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初申請轉專業。
一、轉專業的共同條件
1.品學兼優,無違紀、受到處分等不良記錄;
2.所學課程成績全部及格;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轉入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轉入專業本批次招生數的15%。學校將根據教學資源容量、學院意見和就業形勢等多種因素確定轉出、轉入人數。
二、轉專業的禁止條款
1.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2.藝術類招生時有特殊要求,外專業學生不得轉入,藝術類專業學生也不得轉出;藝術類內部相關專業可否相互轉專業由學院決定;
3.對口招生者、單獨招生者(含專接本)以及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類型專業的學生;
4.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
5.已辦理試讀手續和休學手續者;
6.已經轉過一次專業的,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
7.應予退學者;
8.不得跨保定校區、渤海校區、秦皇島校區轉專業;
9.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為準)轉專業。
三、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初轉專業的條件和程序
1.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初轉專業的條件
達到以下條件中的一項條件即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1)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2)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如相關競賽獲得獎勵、有發明創造等;
(3)第一學年第一學期課程的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排名位于前25%的學生;
2.第一學年第二學期初轉專業的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轉專業的申請時間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務處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收名額;
(3)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接收學院可以對申請轉入該學院的學生進行考核,由學院考核同意后報教務處;
(4)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后,分別按申請人所申報專業憑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轉入語言類專業應當進行筆試和口試;
(5)教務處公布轉專業名單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初轉專業的條件
為了適應就業市場的變化,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初,平均學分績在專業排名前20%的本科學生可以在專業類內(以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為準)申請轉專業,按大類招生已經分專業的除外。專業差別較大的學生應隨下一年級學習。
五、學生轉專業后相關問題的處理
1.選課和課程的認定
(1)學生轉專業后,應當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學習相關課程。
(2)在轉入新專業前已經通過的課程中,凡符合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請,轉入學院批準后予以承認;凡不符合轉入學院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可由轉入學院視課程性質和專業性質情況確定作為業務素質課或者公共選修課予以記載。?茖W生在轉入專業中沒有學過的課程應隨低年級學習。
(3)凡課程名稱相同但學時不同、課程性質不同的課程,已修課程學時比要求的學時多的,或本科與要求的學時相差折算不大于0.5學分、專科相差不超過8學時的成績有效;本科相差大于0.5學分、專科大于8學時的需重新選修,相關課程的認定由轉入學院和開課學院共同研究后認定。
2.學生轉專業后的畢業資格審核
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應當執行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并以此作為畢業資格審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