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怎么轉專業
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河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資源配備情況和學生的學習意愿,只對在本校學習的三年制專科一年級學生實行轉專業制度。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堅持如下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2.學校調控、系(部)自主、學生自愿相結合原則。
第二章 轉專業的組織領導
第四條 學校成立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學生轉專業工作,包括制定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審核各系(部)工作實施計劃、審批各系(部)擬轉出(入)學生名單、協調處理系(部)之間轉專業工作等。
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包括教務處、學生處和各系(部)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教務處。
第五條 各系(部)在學校統籌下成立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具體落實本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包括制定本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計劃、核定并公布學生學業成績、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審核學生轉專業申請、組織轉入專業知識考核、提出轉入學生建議名單等。
各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由系(部)主任任組長、書記和分管教學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包括負責教務、學生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 學校轉專業工作由教務處和相關系(部)具體負責實施,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后確定。
第三章 轉專業的時間、范圍及比例
第七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每學年辦理一次,針對三年制專科一年級學生于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開始、第二學期初完成。
第八條 學校根據轉專業工作需要將學生所在專業進行分類:按照“3+X”高考模式錄取的分為文史類、理工類、音樂類、體育類、美術類、舞蹈類、高職單招類、對口類;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簡稱“新高考”)模式錄取的分為普通類、音樂類、體育類、美術類、舞蹈類、高職單招類、對口類。準許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所在專業類別內部轉專業,不準許跨類轉專業。
第九條 每年各專業轉出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轉出專業本年級在校生總數的10%、轉入專業本年級在校生總數的15%。
第四章 轉專業的條件要求
第十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現良好;
(2)學習努力,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記錄。
第十一條 學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1)確有擬轉入專業的特長或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2)因疾病或生理缺陷(隱瞞既往病史者除外),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
第十二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擬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者;
(2)招生時確定為委托培養、定向培養者;
(3)因違紀被學校給予警告(含)以上處分者;
(4)應作退學處理者;
(5)正在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者;
(6)申請由低學歷層次專業轉入高學歷層次專業者;
(7)其它經學校學生轉專業領導小組認定不得轉專業者。
第五章 轉專業的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 制定計劃。各系(部)根據本系(部)教學資源情況和學校規定,在每學年第一學期制定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計劃,提出下一學期本系(部)學生轉出遴選辦法以及擬接收轉入的專業、學生數、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辦法等,于第一學期結課之前報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四條 公布方案。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計劃進行審核,將學校當學年學生轉專業工作方案于第一學期期末通過校內媒體公布。
第十五條 申請報名。學生于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末至第二學期開學三天內提出轉專業申請(每位學生只能申請轉一個專業),填寫《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四份),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并遞交所在系(部)。
第十六條 轉出審核。學生所在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對學生申請轉出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填寫《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出申請審批表》,由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全部《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四份)在開學第四天報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經核準后按專業匯總申請轉入學生名單,在開學第四天下達擬轉入專業所在系(部)。
第十七條 轉入考核。對于經審核確認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在開學第一周末或雙休日,學校組織對其進行專門的轉入考核,考核內容側重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等方面,考核方式以筆試為主。考核工作由教務處根據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統籌管理,各接收專業所在系(部)具體實施。教務處和相關系(部)要對命題、考試、閱卷及成績評定等各考核環節嚴格把關。考核結果須由考核組織單位公示。
第十八條 確定人選。各系(部)依據學校公布的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按轉入考核成績將申請轉入學生排序,依據轉入計劃擇優遴選轉專業學生,在第二周一報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緣故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由學校指定醫院對其進行檢查,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檢查結果,研究確定其是否確屬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
第十九條 審批公示。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將審核通過的擬轉專業學生名單提交校長辦公會批準,批準確定的轉專業學生名單通過校內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且無任何異議后報河北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條 辦理手續。學校正式行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后,學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持學生證到學生處辦理學籍異動和注冊手續,換發新證件,插班轉入新專業學習。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機會,在原專業繼續學習。各系(部)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章 轉專業后的學籍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于轉專業后的學生按照轉入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學生轉專業后的在校修業年限(含休學)最長不得超過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學制年限一年。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根據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修讀課程,學校在學生畢業前依據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審查其畢業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原專業所取得的教學要求不低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的學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的不在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范圍內的課程學分,作為選修課學分記入學生本人學籍檔案;所缺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必須補修。
第二十四條 各系(部)應根據轉入學生所修課程情況,安排教師指導學生對于應補修的課程進行適時補修。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凡已辦理轉專業手續的學生,不得再提出轉專業或退轉申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因專業結構調整需要做必要的學生專業異動時,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辦法。
第二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后學費按轉入專業當學年(期)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八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審批結果公布之前暫不領取新學期教材,審批通過后未開課的教材在沒有污損的情況下退還。
第二十九條 五年制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不存在轉專業問題,但可以轉專業方向。申請時間為第二學期末,完成時間為第三學期初,具體程序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唐山幼專政字【2016】18號)同時廢止,具體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