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The traffic safety),是指人們在道路上進行活動、玩耍時,要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安全地行車、走路,避免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的小報內容,歡迎查閱。
交通安全的小報內容一、行路注意事項
(一)道路交通信號和標志
交通信號是指揮車輛和行人前進、停止或者轉彎,向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提供各種交通信息,對道路上的交通流量進行調節、控制和疏導的以光色信號、圖形、文字或者手勢表示的特定信號。
1.道路交通信號及其含義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1)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主要包括三種:一是指揮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須停在停止線以外,行人必須在人行橫道路邊等侯放行。自行車左轉彎不準推車從路口外邊繞行;直行不準用右轉彎方法線行。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路的直行車輛,遇有紅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二是車道路燈信號。一般安裝在需要單獨指揮的車道上方,只對在該車道行駛的車輛起指揮作用,其他車道的車輛和行人仍按規定信號通行。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2) 綠燈表示準許通行。主要包括三種:一是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不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凡是面向綠燈信號的均可直行,也可以左、右轉彎。在綠燈亮期間進入路口的車輛應該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輛和正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優先通行,綠燈亮時.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二是車道燈信號。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綠色箭頭燈是指綠燈中帶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導向箭頭的交通指揮信號燈。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3) 黃燈表示警示。主要有兩種:一是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右轉彎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直行車輛.遇有黃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綠燈之后的黃燈表示禁止超越信號;紅燈之后的黃燈表示準備通行。二是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手勢信號及含義
手勢信號主要用于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手勢信號分為三種:
(1) 直行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 左轉彎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3) 停止信號。
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二) 道路交通標志的種類及含義
我國現代的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共100種。
1.主標志
主標志按其含意可分為四種: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
(1) 警告標志。警告標志共23種,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其形狀為頂角朝上的等邊三角形,其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2) 禁令標志。禁令標志共35種,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其形狀分為圓形和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其顏色,除個別標志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3) 指示標志。指示標志共17種,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其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其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4) 指路標志。指路標志其20種.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其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為長方形和正方形;其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和公路界碑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