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各批次的錄取時間
錄取批次 |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間 | 學校錄取時間 | 預計征集志愿時間 | |
本 科 提 前 批 | 軍隊、公安、司法、消防類本科學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其它本科學校 | 6月27日8:00至17:30 | 7 月10日至12日 | 7月11日 |
國家專項計劃 (即貧困地區專項計劃) | 7月12日 | 7月13日 | ||
需面試的公安類等專科學校 | 7月13日 | 7月11日 | ||
在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學校 (使用“校考”成績錄取) | 7月6日8:00至 8日17:30 | 7月10日 | ||
在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學校 (使用“統考”成績錄取) | 7月11日至12日 | |||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等特殊類型招生 | 7月6日8:00至 8日17:30 | 7月15日 | 7月19日 | |
本科第A批(文史、理工、體育) 地方專項計劃錄取院校 本省高校聯合辦學的本科專業 | 7月17日至22日 | |||
本科第B批 (文史、理工、體育) | 7月24日8:00至 25日17:30 | 7月29日至8月1日 | 7月31日 | |
專科提前批 (文史、理工、藝術) | 8月3日8:00至 5日17:30 | 8月7日至9日 | 8月8日 | |
高職(專科)批 (文史、理工、體育) | 8月11日至15日 | 8月13日 |
海南本科錄取原則
1、學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投檔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為準。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游管理類(會展經濟與管理)、旅游管理類(酒店管理)、地理科學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4個專業錄取時要求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專業錄取時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
3、除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語類專業和軟件工程(NIIT)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外,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4、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過120%,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過105%。
5、如果個別專業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則根據生源省份有關規定,將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