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科目考試即結束,物理試卷難不難?與往年海南高考物理試題相比容易不?小編做個小調查,歡迎廣大考完試的考生參與投票。
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難易度調查
共有14人參加
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難易度調查
選項 | 比例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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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去年難 | 23.1% | 3 |
2 比去年容易 | 46.2% | 6 |
3 與去年難度相當 | 30.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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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海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瓊府〔2016〕29號),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實施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學合理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推動高中教育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培養高素質人才。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優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功能,引導學校關注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2.堅持公平公正。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健全工作機制,切實保障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的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3.堅持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綜合評價體系,改革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的內容、方式和途徑,增加學生和高等學校的選擇權,科學評價學生發展水平,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4.堅持統籌實施。整體設計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系統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正確處理教學、考試、招生、管理之間的關系,強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協同性。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實施。
(三)改革目標。
2017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進高等學校錄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二、基本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等級性考試成績以標準分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科目設置。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級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積極創造條件,力爭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將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納入等級性考試范圍。
3.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以國家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等級性考試內容為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4.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應參加合格性考試,其中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績作為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的依據。參加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還應參加等級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考生只需參加等級性考試。
5.考試安排。依據普通高中學校課程教學安排,高一、高二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8個科目,其中:高一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不超過3個科目,高二年級學生參加其余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的7月7-8日,相應學科的技能操作考試在考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學期進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初參加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不參加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9日進行。參加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等級性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下學期6月9-10日。
(二)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
2.評價管理。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托網絡平臺進行管理,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督機制。高中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具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寫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在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確保材料真實可靠。
3.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校要依據學生成長記錄,加強成長過程指導。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各校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三)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1.改革高考科目設置。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不分文理科,安排在每年的6月7-8日舉行。外語考試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另一次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進行;考生的外語考試成績由筆試部分和聽力部分考試成績相加組成。
從2020年起,高等學校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作為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普通高中學生在修業期間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統一高考科目、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各科的成績以及高校錄取總成績均以標準分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