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報考海南大學的考生已經拿到通知書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海南大學開學入學考試,那么海南大學開學考試考什么內容呢?海南大學新生如何轉專業已經轉專業的申請條件,小編通過網絡收集整理出關于海南大學新生入學考試和入學轉專業申請的相關信息,請仔細閱讀參考。
考研幫快訊,據海南大學研究生院消息,2017年海南大學藝術學院考研專業目錄及考試科目已發布,詳情如下:
院系所 | 專業 | 學習方式 | 研究方向 | 擬招生 | 考試科目 | 備注 |
人數 | ||||||
024藝術學院 | 135101音樂(專業學位) | 全日制 | 01(全日制)音樂表演(聲樂、器樂) | 12(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6藝術基礎④820音樂基礎理論 | 復試科目: |
(聯系電話:66276610) | (1)專業技能測試 | |||||
01方向:1015聲樂演唱(器樂演奏); | ||||||
02方向:1018作曲與指揮技能測試; | ||||||
03方向:1020音樂管理理論筆試。 | ||||||
(2)面試:①專業理論知識;②外語綜合能力。 | ||||||
注1: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加試:《樂理》、《視唱練耳》; | ||||||
02(全日制)作曲與指揮 | 注2:01、02方向不招收跨專業考生(非音樂類)。 | |||||
03(全日制)音樂管理 | 注3:具體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網頁上公布的考試大綱。 | |||||
135106舞蹈(專業學位) | 01(全日制)舞蹈編導 | 8(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6藝術基礎④821舞蹈概論 | 復試科目: | ||
(1)專業技能測試(舞蹈表演) | ||||||
(2)面試;①專業理論知識;②外語綜合能力。 | ||||||
注1: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加試:《編舞能力測試》、《舞蹈構思》; | ||||||
注2:具體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網頁上公布的考試大綱。 | ||||||
135107美術(專業學位) | 全日制 | 01(全日制)中國畫 | 8(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6藝術基礎④873素描(命題創作,考生自備畫筆、畫板、顏料) | 復試科目: | |
(1)1021專業技能測試(美術命題創作) | ||||||
(2)面試:①專業理論知識;②外語綜合能力。 | ||||||
注1:同等學力加試:《色彩》、《創作構圖》。 | ||||||
02(全日制)油畫 | 注2:考生自備畫筆、畫板、顏料; | |||||
03(全日制)綜合藝術(版畫、雕塑、動畫) | 注3:不招收跨專業考生(非美術類)。 | |||||
135108藝術設計(專業學位) | 全日制 | 01(全日制)視覺傳達設計 | 16(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6藝術基礎④828設計基礎(命題設計,考生自備畫筆、畫板、顏料) | 復試科目: | |
(1)1022專業技能測試(設計命題創作) | ||||||
(2)面試:①專業理論知識;②外語綜合能力。 | ||||||
注1: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設計素描》、《色彩》; | ||||||
02(全日制)環境設計 | 注2:考生自備畫筆、畫板、顏料; | |||||
03(全日制)服裝與服飾設計 | 注3:不招收跨專業考生(非美術、設計類)。 |
一、范圍與條件
(一)轉專業僅適用通過非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錄取的在籍一年級學生,且原專業與申請轉入專業在同一校區。
(二)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入學以來無違紀處分記錄;
2.技能和已修課程等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
3.第一學期已修課程無不合格記錄,排名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10%(含10%)以內。
二、名額與選拔
(一)各專業轉出名額不超過同年級該專業入學人數的10%;
(二)各專業轉入名額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確定,并提前公布(包括對技能和已修課程等專業要求);
(三)學生申請轉入專業人數超過轉入名額時,一般按學生成績的相對排位數確定轉入人選;超過人數過多或轉入專業有特殊要求,學校根據情況可組織選拔考試,并以考試成績確定轉入人選。
三、時間與程序
(一)每屆學生僅在一年級第二學期安排一次轉專業審批工作,經審核批準的,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學習。
(二)程序
1.第二學期第三周公布各專業轉入名額及擬接收學生的專業要求;
2.學生到學校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并填寫《海南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并在第四周交所在學院教研辦;
3.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學生的基本條件進行核查并提出意見。同意轉出的,在第五周前將成績排名表、申請表及該生有關證明材料以及匯總表一并交學校教務處;
4.第八周學校審批,確定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通過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
5.經學校同意轉專業的學生,一年級第二學期繼續在原專業學習,并在該學期最后兩周內完成轉出轉入手續的辦理;
6.轉專業的學生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辦理注冊手續。
四、其它
(一)已批準轉專業學生,如果在第二學期違紀違規或課程考試不及格,學校將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轉專業的學生,應當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修滿規定的各類學分方可畢業。已修且成績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課程可申請轉換學分。
(三)學生轉專業后,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材料存入該生檔案。
(四)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五)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2013級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