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標準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有意向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止8月31日)的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填表參加政治考核。
二、組織領導。依據《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2008]政干發字第19號)和《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等有關規定,政治考核工作由海南省軍區招生辦組織,海南省考試局協助,縣(市、區)人民武裝部(以下簡稱人武部)會同本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縣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1名人武部領導擔任考核組長。
三、實施辦法。①省軍區招生辦將在海南省主要報刊進行宣傳,并由地方各級教育部門負責通知,凡符合政治考核基本條件的考生本人,可到縣(市、區)人武部領取或登陸海南省考試局官方網站(網址:ea.hainan.gov.cn)下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填報個人信息,于6月22日前報送當地人武部;②縣(市、區)人武部,組織村(居)委會、學校、村(社區)警務室或片區民警等有關人員組成走訪調查組,對考生進行走訪調查,并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③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④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并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加蓋政審專用章。政治考核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不再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配合。
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論由縣級人民武裝部通知所在中學。政治考核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投檔錄取。
四、上報時限。6月22日前,符合參加政治考核基本條件的考生領取《政治考核表》,填寫個人信息并報當地縣(市、區)人武部。未按時上報的,后果由地方教育部門或考生本人負責。
五、監督舉報。對于在政治考核工作中發生的徇私舞弊、收受錢物、以權謀私等違反紀律的行為,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向省軍區招生辦舉報,招生辦舉報電話:66571115,省軍區紀檢處舉報電話:6657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