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統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各區縣具體組織進行。志愿填報時間從5月20日開始,5月31日結束。社會青年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職,但可以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社會青年可直接向招生學校或市、區縣教育局職成科(股)報名。
2.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設廣益班志愿和兩個直接志愿、一個服從志愿,考生根據自己的意向自主填報志愿。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只能在市民中(含廣益班)、張家界僑輝中學和考生所在區縣范圍內普通高中學校中選擇填報。報考職業院校的初中畢業生均只能選擇一所具備招生資格的學校填報。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可同時填報職業學校(院校)志愿。
3.各區縣要重視和支持市民中、張家界航院、市技校的招生工作,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志愿填報工作,將這三所學校志愿填報和轄區內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學生同等對待(市民中要與各區縣一中同等對待),確保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
4.各區縣要高度重視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廣泛宣傳招生政策,逐校確定初中畢業生分流比例(含異地招生),并結合區縣實際,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全市各職業學校(含民辦職業學校)完成招生計劃。指導學生填報志愿時,原則上要求有30%以上的學生只填報職業學校(院校)志愿。初中畢業生分流情況和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市教育局對區縣和區縣對學校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及督導評估。
5.市外職業院校在我市招生準入審批權限由市教育局下放到區縣教育局。具體操作辦法由招生院校向區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區縣教育局批準同意,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進行。
6.各生源學校要認真做好考生志愿填報指導工作,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嚴禁限制或強迫學生填報志愿。要正確引導初中畢業生根據自身實際填報志愿,實現合理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