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的現狀
近些年來,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問題日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并發展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例如,1996年英國爆發的瘋牛病、1997年香港禽流感、1998年東南亞豬腦炎、1999年比利時等國二惡英、2001年歐洲爆發口蹄疫、2003年發生在中國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2008年9月,中國令人震驚的“三鹿奶粉事件”以及2009年全球性的甲型H1N1流感,這些食品安全事件使老百姓憂心忡忡,以至有的人產生了“吃動物食品怕含激素,吃植物食品怕有毒素,吃飲料食品怕摻色素”的恐懼心理。當然這種擔驚受怕顯屬過慮,但卻也從側面反映了當今的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對此,筆者把這些問題主要概括如下:
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殘存化肥、農藥等物質,使這些食品的安全狀況令人十分擔憂。在農業生產中,一些菜農、果農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劇毒農藥來噴灑蔬菜、水果,這直接導致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量超標,這樣的蔬菜、水果被消費者食用后肯定會帶來身體健康上的很大危害。例如,在2009年曾經有相關的組織對北京市4家大型超市銷售的櫻桃、甜瓜、桃子、油桃、蘋果5種水果進行抽查,結果一共檢測出了17種農藥,甚至有的農藥是法律已經禁止使用的農藥,可見某些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是多么不容忽視。
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其他化學用品。一些黑心腸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受金錢的驅使,在加工食品的過程中往往違規使用、超標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摻加有毒有害的化學用品,主要表現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國家有關部門認定了可供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劑的品種及其用量,如果超量使用很可能會對人體帶來危害。但是為了追逐利潤,一些食品加工者卻無視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的保護,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規允許適用范圍的化學物質(其中絕大部分對人體身體有害)。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標量使用苯甲酸;在飲料中成倍超標使用化學合成甜味劑;為了使饅頭、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為使大米、餅干增亮使用礦物油;用甲醛浸泡海產品使之增韌、增亮,延長保存期;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塊”(一種化工原料,學名甲醛次硫酸氫鈉);還有孔雀石綠、蘇丹紅、三聚氰胺……像這些老百姓看不見,摸不著,聞不到,嘗不出卻能導致人們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學物質到處可見,令人防不勝防,觸目驚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質殘留于家禽、家畜、水產品體內。在種植業、養殖業中濫用激素和其他藥物以增加產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產品在短期內獲得豐收、成熟。例如,帶尖的西紅柿,堅硬的獼猴桃、肥大的豆芽等等,都有可能是使用激素促使其長熟的結果。這種做法不僅使培育出來的產品營養價值明顯降低,而且也會給食用者的健康帶來很大的危害。
3.制造、加工食品的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給食品安全造成極大隱患。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溝油”加工油炸類食品、“注水豬肉”( 給豬注水等于注毒,食用后對人體有極大危害)等。再如,2009年,在遼寧、山東、河北、上海、陜西等地又查到了多起使用2008年未被銷毀的問題奶粉作為原料而生產乳制品的事件。這些免食品安全隱患如果不及時加以嚴厲制止,都有可能會演變成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中的重金屬污染嚴重。由于受城市某些工礦企業違規排除廢水的影響,致使一些地區人畜飲用水源和農作物灌溉水源受到很大程度的污染,主要是鉛、錫、汞、鋅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元素過量浸入到水源中去,受這些重金屬污染的飲用水和農產品食品進入到人體后,就會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很大的危害。 另外,一些用來盛放食品的包裝紙、包裝袋、不銹鋼餐具等也是鉛、鉻、鎳等重金屬污染的重要來源,這些重金屬物質一旦超標超量的滲入了食品中,人們食用后就會對自己的身體健康帶來很大的潛在威脅。
正是由于以上一些食品問題的存在,近些年來,中國每年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層出不窮,并且愈演愈烈。據國家衛生部公布的全國食物中毒情況,僅2003年,全國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達379起,中毒12 876人,死亡323人;2007年,全國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506起,中毒13 280人,死亡258人;2008年,全國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437起,中毒13 325人,死亡152人。
二、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由于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生產的操作監管不力,使得中國食品行業嚴重違規、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現象屢禁不止。中國的食品監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的方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各職能部門之間要么會出現爭著監管、重復執法的現象,要么會出現爭著不管、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這就給某些食品行業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
2.中國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中存在著諸多弊端和問題,為不少問題食品的產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間。中國的食品安全法律條文規定的過于籠統,難以操作,并且這些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嚴重滯后,現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標準水平規定偏低,許多指標遠遠低于國際標準,許多重要的標準至今還尚未制定出來,這就為那些不法廠商、企業違法生產超低標準、不合標準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
3.消費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識,也可能會引起食物安全問題的產生。首先,消費者缺乏購買安全食品的常識。中國眾多的消費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沒有足夠的消費能力,加上缺乏相應的常識,所以在購買食品時安全意識淡漠,往往只圖便宜,不顧及食品的質量、衛生問題。還有一些消費者在購買便宜食品、特價食品、無質量保證食品時,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大家都在買,并且別人過去多年吃這些便宜食品也沒吃出什么問題,現在再吃也不會有事,在消費者這種心理的支持下,就為問題食品的銷售打開了門路。其次,很多消費者缺乏科學食用食物的常識,由此可能會引發一些疾病的產生,甚至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豐臺區已經連續發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發病人數達64人。據調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飪者未將扁豆煮熟、炒熟。其實像扁豆、豌豆、四季豆這三種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對它們加熱不完全就被人們食用,則可能會引起人們的食物中毒。人們在炒菜時如果事先了解了這些基本常識,就可以避免這類食物中毒事情的發生。
三、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一些對策建議
1.政府應當切實履行好其監管職責,加強對食品質量的安全監管。加強食品質量的安全監管應當成為政府的頭等大事,這就要求政府:要加強對食品的準入市場管制,提高食品的準入市場門檻,嚴防“三無”食品流入市場;要有效規范食品生產者的生產、經營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無證加工食品的行為;要整合食品安全監督、檢測資源,更新檢測裝備,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測,對食品從生產、加工、管理、貯運、包裝到銷售的全過程都要進行嚴格的監控;要全面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要規范食品采購渠道,從源頭上控制不安全、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2.完善中國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首先,應當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標準系統。對此,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借鑒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進一步細化和規范食品安全生產領域內的法律制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具體標準。同時,要提高中國的食品安全標準,使中國的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相接軌。其次,要加強法律法規對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懲罰力度。中國的《食品衛生法》規定,對違法企業只能是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或者處以額度不高的罰款(一般都是在3萬元以下),只有“情節嚴重”才會被“吊銷衛生許可證”。可見,中國法律中對食品犯罪的處罰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相比都要輕得多。這樣輕的處罰,使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比守法成本還要低,所以這對于打擊制造低劣、偽冒食品者幾乎起不到威懾作用。
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巨額賠償制度,對生產和銷售質量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廠商處以高額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應當加重追究其刑事責任,以達到足以震懾其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作用。
3.向廣大消費者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通過加大對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使消費者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識和健康飲食知識,使消費者增強食品安全意識,提高辨別問題食品的能力,自覺抵制“問題食品”,把食用不合格食品杜絕于消費者的消費觀念之外。對此,我們可以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廣播等工具,定期組織健康飲食宣傳活動,有計劃地報道食品安全知識,并且要及時曝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一些不法廠商及其商品,披露最近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保障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