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農村居民獲得更好的醫療保障,近年來,甘肅省政府不斷完善農村醫療保險政策。據悉,2017年1月1日起,甘肅省農村醫療保險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合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今后只要不屬于職工醫保范圍內的城鄉居民,均可按照規定參保。
2017年11月15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甘肅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明確在年底前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逐步實現全省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政策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意見明確,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全省范圍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國家和甘肅省規定的其他人員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地區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金報銷比例原則上保持在75%左右,實際報銷比例達到60%左右,同時其基金收入統一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
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項目
(2015年版)
一、新農合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一)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違法亂紀所致傷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他方負責的;
(四)工傷明確由他方負責的;
(五)按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新農合基金不予支付的診療項目
(一)綜合服務項目類
1.院外、遠程(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醫療機構除外)會診費、各種特診費、病歷工本費、各種賬單和報告單及其它資料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加班費、自請特別護士、家庭醫療保健服務、家庭病房床位費、特需醫療服務(點名手術、點時手術、點名會診、點名檢查、點名護理、特殊病房費等);
3.擔架員隨救護車出診費;
4.取暖費、空調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5.陪護費、陪員床位費、護工費、洗理費;
6.膳食費(含營養餐、藥膳、食療等);
7.書刊報紙費、文娛活動費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8.各種與診療無直接關系的費用(如臉盆費、口盅費、餐具、牙具費、日常清潔衛生費、衛生塑料袋費、拖鞋費、衛生紙費、排尿排便器具費、排污費、押瓶費等)。
(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重瞼術、隆乳術、斜視矯正術、矯治口吃、治療雀斑、老人斑、色素沉著、腋臭、脫發、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潔齒、鑲牙、牙列正畸術、色斑牙治療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戒煙項目的診療(含藥品)費用;
3.出國出境發生的診療項目(含藥品)費用;
4.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心理咨詢、健康咨詢、婚育咨詢、疾病預測費、醫療事故鑒定、精神病法醫學鑒定、各種驗傷和傷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親子鑒定、遺傳基因鑒定等);
5.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除圍產期保。┑软椖浚
6.各種使用日常生活和娛樂物品進行的康復性治療及其用品費用。
(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糖尿病決策支持系統、人體信息診斷、電腦選擇最佳妊娠期等檢查治療費用;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按摩器、輪椅、拐杖、各種家用檢測治療儀器、皮鋼背甲、腰圍、鋼頭頸、胃托、腎托、子宮托、疝氣帶、護膝帶、提睪帶、健腦器、藥枕、藥墊、熱敷袋、神功元氣袋等費用);
4.省、市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四)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燒傷病人皮膚移植除外);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平衡醫學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心理治療、磁療、中醫足。ㄋ幤烦猓┑戎委燀椖。
(五)其他
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檢查、治療費、鑒定性病檢查、治療費,違反計劃生育的一切醫療費用);
2.各種教學性、科研性和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費用;
3.住院期間加收的其它各類別保險費(安裝心臟起搏器等各種人造器官植入手術的保險費)、各種滯納金等。
4.治療期間與病情無關、與診斷不符的醫療費用。
三、新農合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
(一)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伽瑪射線立體定位治療系統(γ-刀)、醫用電子回旋加速治療系統(MM50)、質子治療系統等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倉治療、射頻治療等項目;
3.安裝各種人造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人工喉、人工聽骨、人工通氣管、人工股骨頭、人工心臟瓣膜、人工耳蝸、血管支架等,材料限制為國產,使用進口材料按國產材料價格支付);
4.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二)治療項目類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費用;
3.心臟搭橋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心支架成形術、引流術、心臟激光打孔、冠脈造影、心臟電生理射頻消融術、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以及各種介入治療項目。
屬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內的診療項目,先由參合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新農合的規定支付。自付比例原則上個人承擔不低于20%,各市、州結合實際進行統一制訂。
四、新農合基金限定支付范圍的診療項目
(一)一般診療費
是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原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統稱為一般診療費。
1.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為:中醫6元/人次?療程(每療程3天),西醫5元/人次?療程(每療程3天,含耗材,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等)。中醫診療新農合全額報銷;西醫診療新農合補償4元,患者個人自付1元。
2.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為:中醫10元/人次?療程,西醫9元/人次?療程,中醫診療新農合補償9元,患者個人自付1元;西醫診療新農合補償7元,患者個人自付2元。
(二)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門診診療費
是指實施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到簽約服務醫療機構,開展“固定、有序、緊密”的對口醫療幫扶業務的門診費用。其標準為:
三級醫院醫師到二級醫院:正高職稱醫師30元/人次?療程(新農合基金支出25元,患者自付5元)(支付醫師25元,醫院5元);副高職稱醫師25元/人次?療程(新農合基金支出20元,患者自付5元)(支付醫師20元,醫院5元)。
二級醫院醫師到一級醫院:正高職稱醫師20元/人次?療程(新農合基金支出17元,患者自付3元)(支付醫師15元,醫院5元);副高職稱醫師15元/人次?療程(新農合基金支出12元,患者自付3元)(支付醫師10元,醫院5元);中級職稱醫師(含五年以上住院醫師)10元/人次?療程(新農合基金支出8元,患者自付2元)(支付醫師5元,醫院5元)。
(三)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手術(麻醉)技術指導費
是指實施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到簽約醫療機構,按照雙方協議約定,定期為住院病人現場實施手術、示教、指導等活動所支付給專家的技術指導費用。其標準為:
1.手術醫師指導費(注:手術分級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94號)規定執行)
三級醫院醫師到二級醫院:三級手術醫師指導費1500元/人次;二級手術醫師指導費1000元/人次;一級手術醫師指導費800元/人次;
二級醫院醫師到一級醫院:二級手術醫師指導費800元/人次;一級手術醫師指導費500元/人次。
2.麻醉醫師指導費
三級醫院醫師到二級醫院:三級手術麻醉醫師指導費300元/人次;二級手術麻醉醫師指導費200元/人次;一級手術麻醉醫師指導費150元/人次;
二級醫院醫師到一級醫院:二級手術麻醉醫師指導費150元/人次;一級手術麻醉醫師指導費100元/人次。
(四)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多點執業查房及其他多點執業指導費
是指實施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等醫師定期到簽約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查房、技術指導、示范示教及其他醫療服務等活動所支付的技術指導費用。其標準為:
醫師查房指導費費:150元/次(20人以下),200元/次(20人以上);藥師處方點評指導費:150元/次(20份以下),200元/次(20份以上);超聲醫師指導費:150元/次(20人以下),200元/次(20人以上);病理醫師指導費費:150元/次(5人以下),200元/次(5人以上);檢驗醫師指導費:150元/次(20人以下),200元/次(20人以上);放射醫師指導費:150元/次(20人以下),200元/次(20人以上)。
(五)9項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康復項目
1.運動療法: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肌力、關節活動度和平衡功能障礙的患者,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2次(包括項目合并計算)。與偏癱、腦癱或截癱肢體綜合訓練同時使用時只支付其中1項。
2.偏癱肢體綜合訓練: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與運動療法同時使用時只支付其中1項。
3.腦癱肢體綜合訓練:限兒童。3歲以前,每年支付不超過6個月;3歲以后,每年支付不超過3個月。支付總年限不超過5年。與運動療法同時使用時只支付其中1項。
4.截癱肢體綜合訓練: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與運動療法同時使用時只支付其中1項。
5.作業療法: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生活、工作能力障礙。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1次。
6.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認知知覺功能障礙。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7.言語訓練: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中、重度語言障礙。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1次。
8.吞咽功能障礙訓練:限中、重度功能障礙;限三級醫院康復科或康復專科醫院使用。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9.日常生活能力評定:限本目錄所列康復項目在具體實施中涉及的日常生活能力評定。1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4次。
五、其他支付項目
(一)120救護車費和急診急救費用。
(二)輸血或血液制品費用。包括成分血血液制品、濃縮紅細胞、洗滌紅細胞、冷沉淀凝血因子、壓積紅細胞、單采粒細胞、單采血小板、普通冰凍血漿、去白細胞血液制品、去自細胞的濃縮血小板(手工)、單采少白細胞的血小板、去白細胞的冷沉淀因子、去病毒血液制品、去病毒的血漿、去病毒的冷沉淀凝血因子、其他血液制品、冰凍機采血小板、冰凍濃縮血小板、冰凍解凍去甘油紅細胞。
(三)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地產中藥材和中醫藥適宜技術,為參合農民診治疾病所產生的費用,分別在門診和住院統籌資金中給予全額報銷。
(四)設有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的“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治”、“血吸蟲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公共衛生項目,救治經費必須首先按照財政專項經費補助政策或經費使用有關規定執行,剩余部分的醫藥費用再按照新農合規定補償。
(五)新生兒疾病篩查,包括對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苯丙酮尿癥等新生兒遺傳代謝病和聽力障礙施行的專項檢查,新生兒聾病基因篩查等費用。
(六)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及產前診斷費用。
(七)農村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根據國家新農合農村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種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施新農合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開展實際和基金承受能力,省衛生計生委對我省截止已陸續列入新農合農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圍的“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等27種病種,根據其實際發病率、治療效果、醫療費用和治療條件等逐一進行甄選、對比和評估,取消了“耐多藥肺結核(門診特。ⅱ裥吞悄虿 ⒓卓海ㄩT診特。、唇腭裂、終末期腎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老年性白內障、苯丙酮尿癥(門診特。、兒童尿道下裂”共9種疾病。調整保留了原“農村兒童急性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腦癱、腦梗死、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中重度傳導性神經性耳聾(聽覺植入,聽力重建)、乳腺腫瘤(四級手術)、宮頸腫瘤(四級手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肺腫瘤(四級手術)、食道腫瘤(四級手術)、胃腫瘤(四級手術)、急性心肌梗塞(介入)、結腸腫瘤(四級手術)、直腸腫瘤(四級手術)、肝腫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級手術)、胰腺腫瘤(四級手術)”共計18種疾病,繼續作為2015年新農合大病保障病種,同時,新增了“惡性淋巴瘤、膽囊惡性腫瘤(膽管惡性腫瘤)(四級手術)、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MODS)、肝硬化(失代償期)、急性重癥胰腺炎、甲狀腺腫瘤(四級手術)、卵巢惡性腫瘤(四級手術)、腦腫瘤(四級手術)、前列腺腫瘤(四級手術)、骨與軟組織惡性腫瘤(四級手術)、子宮內膜惡性腫瘤(四級手術)、先天性心臟病(成人)(四級手術)、膀胱腫瘤(四級手術)、主動脈夾層和主動脈瘤(單側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癥/下肢靜脈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介入)、極低出生體重兒、超極低出生體重兒、重癥肺炎、休克、兒童哮喘持續狀態、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子癇前期重度)、產后出血(介入手術)、胎盤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盤)、急性腎功能衰竭、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臟腫瘤(四級手術)、妊娠期血小板減少癥、人工關節置換術(單側)、病毒性腦炎(重癥)、化膿性腦膜炎(重癥)、頭頸部惡性腫瘤(四級手術)、腎上腺腫瘤(四級手術)、新生兒先天性消化道畸形”共32種病種作為新農合農村重大疾病病種,納入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圍,進行重點保障,使我省新農合重點保障的農村重大疾病達到50種。以上50種農村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定點醫院治療時不設起付線,不受新農合用藥目錄和診療目錄的限制,不計入患者當年新農合封頂線計算基數。各級定點醫院應在本級最高限額內完成規范化治療要求的療程和各項治療內容,新農合基金按照不超過最高限額70%的比例,對每例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在一年內累計發生的門診和住院費用進行補償。
六、予以支付的診療項目
除以上新農合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的診療項目、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限定支付范圍的診療項目外,其他在診療期間用于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且與病情相關、與診斷相符的診療項目都應按相關規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