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和地方持續不斷的樓市政策“利好”影響,寧波房地產交易雙方“信心”進一步提振,市場交易活躍,3月份市六區新房和二手住宅總成交量近12500套,其中商品住宅交易量創下單月成交歷史新高。
今年以來,承接去年的房地產成交態勢,我市房地產交易總體較為活躍,特別是國家房地產信貸和交易稅收優惠政策出臺后,成交量明顯上升,同比、環比均出現較大增長,同時一、二手住宅成交套數已接近持平,一、二手市場聯動發展態勢明顯。
1、加大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
全市新啟動改造500萬平方米,其中城鎮危舊房改造300萬平方米,城中村等集體土地房屋改造200萬平方米。
全市城鎮危舊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要分別達到90%和50%以上。
2、促進住房信貸政策落實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3、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個人購房的支持
全市凈增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8萬人以上(更多人購房可享受低息公積金貸款)。
加大“公轉商”貼息貸款力度,讓購房家庭可以貸到更多公積金。
4、落實房產交易稅收優惠和購 ( 租) 房補貼政策
現行的市民購房補貼政策(補貼所繳契稅的50%),擬從原定的6月30日止延長至12月31日,其中購買商業、辦公用房的,補貼比例提高到80%。
對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技師學院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且在甬無房的,給予本科、技師每月不低于300元、碩士及以上學歷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補貼,連續補貼不少于24個月。
5、降低住房保障門檻
將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農業轉移人口、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穩定就業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并采取貨幣化補貼方式實施住房保障。全市新增住房保障4000戶以上。
6、發展住房租賃業務
鼓勵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的運作模式。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其持有的存量住房向社會出租的,按實際繳納相關稅收額度的80%給予補貼,實施時間暫定為三年。
支持機構和個人通過租賃或購買住房開展租賃經營,鼓勵居民出租住房。
7、加快非住宅樓盤消化
鼓勵引進的企業通過市場解決商業、辦公及配套用房。
對于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經批準確需安排的辦公用房或業務用房,盡量通過購買或租賃方式籌集,控制新建數量。
對于電商、眾籌、科創、孵化等行業需要的一些空間和平臺,通過收購或租賃待售商品房,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和服務來提供。
8、加強土地供應管理
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與存量消化時間掛鉤制度。
對于商業、辦公用房存量明顯偏多或在建規模偏大的區域,嚴格限制商業、辦公用地供應和大型超市、城市綜合體的開發建設。
鼓勵以貨幣回購或通過購置實物安置等方式落實村集體發展留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