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了嗎?具體會做出哪些改變呢?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安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全)
9月7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29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一、調整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在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其中省管干部的審核事項,按現行規定辦理。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要全部足額落實發放。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拓展閱讀:
安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企事業每人每月增加65元
獲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1月1日起,對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今年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兩類人員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
按照我省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按此標準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準);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和160元。
據悉,增加的養老金將于9月底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