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實施已經一年,以后,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待遇都不再和職稱、級別掛鉤,而是同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后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改革涉及哪些人?
●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 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其中,“事業單位”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后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
● 對于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
● 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養老保險費交多少?
福建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交多少?
①單位繳費比例:
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②單位繳費工資總額:
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個人交多少?
各省市,對于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各有不同。我們福建的規定是:“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另外,如果你的工資,超過當地平均工資3倍,就只按照3倍工資作為繳納保險的基數;如果工資低于當地平均工資的60%,也要按平均工資的60%計算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