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辦理條件
(一)本市居民:
(1)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大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及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出入境管理窗口可受理申請人常住戶口為大連地區的護照申請。
(3)莊河、瓦房店、普蘭店等地區的大連居民也可至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窗口辦理護照申請業務。
(二)非本市戶籍人員: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2)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3)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戶籍不屬于大連,但是在大連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大連護照加急申請條件
大連護照不予辦理情況
辦理材料
新政策: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舊政策: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可到辦證大廳或指定影樓拍攝);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由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本人的身份證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辦理流程
步驟一:
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后,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步驟二:
審批:審批簽發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符合簽發規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步驟三:
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步驟四:
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受理,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特殊情況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另:加急辦理5個工作日辦結,不收取加急費用。
辦理費用:首次申請200元/本,但不包括其他費用(如照相),建議市民帶300元。
辦理地點
大連市公安局出入境
辦公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中華東路600號。大連市甘井子區二十高中東行1500米,機動車檢測中心(檢車線)、特警基地院內。
乘車路線:
自駕車:請在東快路椒金山隧道北泉水下道口下道至中華東路,東行2000米,或自聯合路華南十字路口,東行4000米。
乘坐快軌:請在泉水站下車,南行300米至中華東路,東行2000米。
乘坐公交車:303路公交車(青泥洼橋至泉水龍畔金泉小區),在龍泉小學站(二十高中下一站)下車東行800米;或乘坐二十高中至建設街公交車,在龍泉小學站(二十高中下一站)下車東行800米。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時30分至16時30分(中午不休息),周末及國家法定假日休息。
出入境管理局現已推出“周六受理公民因私出境業務”便民新舉措,周六9時至16時受理護照、港澳臺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