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最常遇到的事件之一就是身份證件過期或者丟失。國家大部分地區早期也針對此類情況,做出了異地補辦身份證件的解決措施。這也就是說,人在江門,戶籍在外地,也可以在江門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件。那么具體是怎樣的一個流程呢?補辦所需時間是多久?小編來詳細的說一說這事,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江門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
第一步:準備好所需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
2.本人的《廣東(江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本人相貌變化不大,2年內在同一受理機關已提交相片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無需提交,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辦理。)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1由江門市簽發(簽注)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江門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2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就業證明;
3證明合法穩定就讀的,提供在我市就讀的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學籍證明等);
4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數相關材料。
提醒:未滿16周歲由監護人攜同前往申請換領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等)。
第二步:前往辦理地點;
前往所屬居住的在現居住登記地、屬就學的在學校所在地、屬就業的在單位所在地的公共服務中心異地辦證點。
第三步:提交資料,現場錄入指紋,負責機構受理;
窗口服務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戶政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頭告知申請人補正,并向申請人提供業務指引。
第四步:審查;
部門在承諾時限內審查決定,予以通過的,簽發通過決定;
第五步:領取結果;
窗口辦結,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二、江門身份證異地辦理所需時間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