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貴州醫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貴州醫科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按錄取專業就學,一般不得轉專業、轉學。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專長(有高水平論文、學術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證明),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別的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休學期滿復學時無原專業或原專業無相應年級者。
符合本條第三、第四款之一者,只可申請轉入高考入學分數相近或較低的專業繼續學習。
(五)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學校可以適當調整學生的專業。
第二十八條 學生因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者,可以申請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轉專業、轉學均由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學生在本校范圍內轉專業,由學生本人書面申請,所在學院推薦,擬轉入學院審核同意,由學校教務處審核,報請學校批準。
(二)轉入其它學校的,經兩校同意后,報省教育廳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須經兩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并由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學生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轉學: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不包括因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轉專業、轉學的);
(二)由招生時錄取批次低于本校的學校轉入本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三)屬定向生、委托培養生的;
(四)應予退學的;
(五)無正當理由的。
第三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或轉入我校時,課程學分按如下辦理:
(一)非醫學類專業轉醫學類專業時,必須從一年級重新學習,若涉及已修相同公共課程可申請免修。
(二)醫學類、非醫學類專業互轉或醫學類專業轉入非醫學類專業,凡未修過的必修課要補修,已修過同類課程成績考試合格的可申請免修,承認其所得學分。
(三)若轉入學生原校實行學年制,可按其學時、成績計算學分、績點。如原校分值與我校不同,則按我校規定的學分值換算方法重新計算學分。
二、貴州醫科大學有哪些專業
醫藥衛生管理學院 |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 藥學(營銷方向) 藥事管理 市場營銷 |
臨床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醫學人文學院 | 法學 應用心理學 |
大健康學院 | 康復治療學 健康服務與管理 醫學信息工程 |
運動與健康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戶外方向) 休閑體育 |
外國語學院 | 翻譯 英語 |
生物與工程學院 | 化學生物學 生物技術 生物醫學工程 |
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海外教育學院 | 臨床醫學(漢語教學) |
醫學檢驗學院 | 醫學檢驗技術 |
醫學影像學院 | 醫學影像學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 助產學 |
公共衛生學院 | 衛生檢驗與檢疫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食品質量與安全 食品科學與工程預防醫學 |
基礎醫學院 | 基礎醫學 醫學實驗技術 |
藥學院 | 中藥學 藥學 藥物制劑 藥學(中外合作辦學) 臨床藥學 |
繼續教育學院 | |
法醫學院 | 法醫學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麻醉學院 | 麻醉學 |
兒科學院 | 兒科學 |
神奇民族醫藥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