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六條 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貸、勤、減、免、補”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