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部):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報送2015年省屬高校畢業生下基層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材料的通知》(黔教辦函【2015】31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貴州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黔財教【2009】114號)、《省教育廳關于對<貴州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補充說明的通知》(黔教助發【2012】222號)及《貴州大學關于2015年辦理畢業生下基層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通知》(貴大資字〔2015〕02號)相關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即日起開始辦理畢業生下基層就業(服務)服務期滿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和條件
(一)辦理對象:
1.2009,2010,2011,2012年下基層服務(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2.2006-2008年下基層服務(就業)應往屆畢業生。
注:2005年以前(含2005年)畢業生參加基層就業(服務)不能享受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二)條件:
1.2009,2010,2011,2012年下基層服務(就業)的畢業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連續在基層單位服務(就業)年限滿3年或以上;
(2)若為貸款畢業生,沒有逾期還款記錄;
(3)可申請學費補償或貸款代償;
(4)特別提醒:2006-2008年畢業,但首次就業時間為2009年以后的(含2009年),需工作單位出具首次工作時間證明,并請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2.2006-2008年下基層服務(就業)畢業生須滿足條件:
(1)就業類型為五類基層服務(就業)項目,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2)連續在基層單位服務(就業)年限滿5年或以上;
(3)在校期間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可申請貸款代償,未貸款的同學不能辦理。
二、需報送的材料(請按以下順序整理上報材料):
1.2015年貴州大學下基層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統計表(附件1),本人簽名及蓋手印;
2.貴州省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2,一式兩份),請到學院學生科加蓋公章;
3.貴州省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考核表(每年一份,一式兩份,附件2),請根據表格要求填寫并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4.本單位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每年一份)(注: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對轉崗且符合代償資格的畢業生,由第一次接收單位和第二次接收單位共同出具證明,證明其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性質符合補償代償條件,服務期必須連續、中間不得有間隔期;
5. 就業協議或合同復印件、單位聘任合同書或招考錄用文件復印件(一份),需加蓋人事部門公章確認;
6.身份證復印件,建設銀行卡復印件(只能是貴州省內卡)(各一份);
7.畢業證書復印件;
8.貸款結清憑證(只針對貸款代償學生)。
三、有關要求
1.請各系部及各位同學通過QQ、電話、郵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辦理;
2.如在校期間已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請各位同學在申請批準及代償資金下達前,應遵照合同規定歸還個人貸款本息(建議提前歸還所欠全部貸款及利息),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3.請符合辦理條件的同學按要求準備好相關資料后,到貴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助學貸款科辦理,地址:貴州大學北校區思賢樓二樓(博學樓前二層樓);
4.辦理時間:2015年4月6日----4月30日(周末、周日、節假日不辦理);
5.咨詢電話:0851-88292131, 88292016。
四、溫馨提示
1.初審后,貴大中心將對初審合格名單在貴州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進行公示,請各位同學予以關注;
2.因貴大到基層就業服務學生較多,請各位同學合理安排時間到校辦理;
3.請各位同學不要隨意調整相關表格格式;
4.最終審核合格名單由貴州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在貴州省教育廳網站上進行公示。
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科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