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池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池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十三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因患病申請轉學的,提供經學校指定(或認可)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檢查證明,檢查證明必須注明不適宜在本校繼續學習,并附主治醫師的工作號和辦公電話。
特殊困難一般指家人傷、病、年老、幼小生活無法自理且無其他親屬照顧,必須學生本人就近照顧至少1年以上的。
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生所在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以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1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最低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六)其他不得轉學的情形。
第十五條 學生轉學申請審批手續:
學校受理學生轉學申請時間為每年6月1—20日、12月1—20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一)由學生本人提出轉學書面申請,填寫轉學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學生所在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在本教學單位公示5天無異議后,報教務處審核,經學校會議討論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后無異議的,由學校分管領導在轉學申請表上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蓋章后由學生送轉入學校。
(二)轉入學校按相同程序進行討論決定,轉入學校同意后,由轉入學校校長簽署接收函,報送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審核通過后,方可轉學。
(三)轉學申請資料包括轉學申請書、轉學申請表、由轉出學校招生部門提供并蓋招生部門公章的錄取花名冊復印件、其他相關證明。轉學材料一式四份(需要轉戶口的一式五份),除學校留存外,并按相關規定,報相關省級教育廳備案。
(四)對擬轉學學生公示內容包含:學生姓名,轉出、擬轉入學校和專業名稱,入學年份,錄取分數,轉學主要理由等。公示期為5天。
(五)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廳,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教育廳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六)嚴禁以轉學為幌子,變相突破高校招生錄取分數線擇校、擇專業,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對轉學中的違規行為零容忍,嚴肅追究違規責任人員責任。涉嫌違紀的,按照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轉學資格,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十六條 學生應按新生錄取專業就學,一般不考慮轉換專業。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換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或認可)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休學、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復學,原專業停招的;
(三)學生對其他專業確有興趣和專長的;
(四)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需對部分學生進行專業調整;
(五)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或未經過全國統一高考招收錄取的;
(二)所轉入專業錄取科類與原專業錄取科類不一致的(錄取科類有: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體育類)或所轉入專業高考選考科目有特殊要求但本人未有此選考科目者;
(三)轉學進入我校就讀未滿一個學期的;
(四)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轉入一年級相關專業除外);
(五)在校學習期間已轉過專業的;
(六)正在休學、保留入學資格和保留學籍期的;
(七)應予以退學的;
(八)無正當轉專業理由的。
第十八條 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手續:
學校統一受理學生轉專業申請時間為每年6月1—20日、12月1—20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學生申請轉專業辦理程序如下:
(一)由學生本人填寫轉專業申請表,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材料,向原專業所在教學單位遞交申請。
(二)轉出教學單位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行政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給轉入的教學單位。
(三)轉入教學單位決定是否對所有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核及考核方式。轉入教學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及容納度,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并形成是否同意轉入的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并在本教學單位公示5天無異議后,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教務處審核,統一呈校長辦公會研究。
(四)經學校審批,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無異議后,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名單,并提交學信網變更專業信息。
第十九條 經批準同意轉專業學生,學號不變。在原專業所修課程、學分對照轉入專業年級人才培養方案,課程名稱、課程性質及學分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致的課程,成績予以承認。
轉專業學生未達到轉入專業當年級應修課程要求的,須跟低年級同專業進行補修。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只能轉專業一次。一旦辦理完轉專業手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專業。如果因為轉專業等原因導致學習困難而最終不能畢業,責任自負。
二、河池學院有哪些專業
音樂舞蹈學院 | 音樂學 音樂表演 舞蹈學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公共管理學院 | 歷史學 社會工作 行政管理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商務英語 泰語(商務方向) |
人工智能與制造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物理學 電子信息工程 |
大數據與計算機學院 | 網絡工程 軟件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聯網工程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應用化學 化學 制藥工程 環境工程 生物科學 生物工程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服裝與服飾設計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美術學 |
數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經濟統計學 應用統計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教師教育學院 | 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語文教育方向) 小學教育(數學教育方向)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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