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北海藝術設計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北海藝術設計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北海藝術設計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
北藝教發〔2021〕21號
為進一步規范普通全日制本科轉專業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我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桂教學生〔2016〕6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規定的轉專業是指學生從我校被錄取的專業或專業大類轉入其他專業或專業大類學習。
第二條 基本原則:
(一)現實性原則。轉專業必須以學校的專業辦學資源條件為前提,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注重個性發展原則。轉專業應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專長,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三)公正性原則。轉專業應維護教育公平,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
(四)程序正當性原則。轉專業必須符合學校規定的相關程序。
第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且只能報轉一個專業;已經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不得轉回原專業。
第四條 藝術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之間不能互轉,只能在同一大類專業內互轉。藝術、體育類等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學生不能轉專業到普通類專業。
第五條 新生不得在報到環節轉專業。
第六條 各二級學院應加強對學生的專業學習指導和職業生涯規劃,增強學生對本專業學習的適應性和專業思想的穩定性,避免盲目從眾,理性慎重轉專業。
第七條 學校鼓勵學院在教學資源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滿足學生的專業興趣需求,更多地接受轉專業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學校對接收專業學生人數較多的學院予以專業建設支持。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教務處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組織、指導、審核與學籍變更。
第九條 各二級學院負責轉專業工作方案的制定、咨詢、考核等具體工作。
第十條 接收轉專業學生的二級學院應成立轉專業工作督查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成員應包括專業負責人、教師代表、輔導員代表等。督查小組負責對本學院轉專業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處理投訴意見。
第三章 申請轉專業條件與限制
第十一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需要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校全日制學習的本科一、二年級在讀學生;
(二)身心健康,且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三)符合轉入學院當次公布的接收條件。
第十二條 學生具備第十一條的第二、第三項,同時具備以下特定條件之一,亦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經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經擬轉入專業考核,證實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三)經學校認可,確有某種特殊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退役后復學或休學創業后復學,需要轉專業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
(二)已轉過專業的學生;
(三)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四)由專科升入本科的學生;
(五)無正當理由者。
第四章 轉專業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轉專業工作安排在每年12月1日至15日、5月5日至5月20日進行,如遇周末或節假日則往后順延。其余時間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 每年11月15日、4月15日,各二級學院教務辦將轉專業工作方案,包括擬接收人數、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咨詢電話、投訴電話及郵箱等提交教務處。
第十六條 教務處根據本辦法有關規定及各學院教學資源情況,對二級學院上報的轉專業工作方案進行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其中擬接收轉專業計劃數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并向全校公布。
第十七條 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轉專業通知,結合自身情況和專業興趣,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轉出學院對申請轉出的學生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
第十九條 轉入學院應嚴格按照轉專業工作方案要求對學生進行考核,并將擬接收學生的名單及申請材料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初步確定后,通過學校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二十條 公示無異議的,教務處正式發文公布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名單。教務處將于20個工作日內將轉專業情況提交學信網。如無特殊情況,獲準轉專業的同學在新學期開學后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一條 每學期開學前1周,各二級學院須通知轉入、轉出學生及時辦理報到注冊、住宿調整手續,確保學生開學后的正常學習。
第五章 學生轉專業流程
第二十二條 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北海藝術設計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四份以及承諾書,并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材料:
(一)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和同意轉專業意見書(有家長親筆簽字)。
(二)如因患病或特殊生理原因轉專業的,須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并復印一份以供存檔。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四)休學創業學生復學后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因特殊困難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學生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
(六)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的,須提供相關成果或專家證明等。
第二十三條 在申請及辦理轉專業手續過程中,學生應繼續在原專業學習,遵守學習紀律,不得無故缺課。無故曠考、考試不及格者,取消轉專業資格。
第六章 轉專業后的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最遲應在開學第1周3個工作日內到轉入的二級學院教務辦報到,進入新班級學習。相關部門及時變更學生信息。
第二十五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學號不變。
第二十六條 轉專業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內按照新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學業,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嚴格按照轉入年級、專業的相關標準進行審核,達到轉入專業畢業要求的,方可取得畢業證。
第二十七條 根據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轉入前未修讀的課程,學生應及時辦理加修手續。轉專業學生的學分認定根據課程學分認定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轉專業后的學費,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自辦理轉專業手續起繳納,按財務處相關規定執行。申請加修相關課程的,按照每學分180元收費。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