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辦法
(一)考試組織
市直學校、惠城區學校和惠陽高級中學初中部(屬惠城區戶口報考市直中學和惠城區學校的考生)考試由惠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不含文化課考試),其它縣(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本轄區學校的考試。
(二)考試項目
必考項目加自選項目。必考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選考項目:原地投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和一分鐘跳繩三選一
(三)計分方法
1.今年繼續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納入中考體育項目,以2.5分的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各學校將考生相關材料交各縣區體藝衛股審核后匯總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
2.我市初中畢業生體育成績(總分)取兩項考試項目平均分。體育考試成績以百分制的50%計入中考總分。
3.我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52.5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四)監考辦法
中考體育監考員必須從縣(區)中考體育監考員人才庫中隨機抽取,監考員臨時抽簽分組及臨時公布考點,縣(區)教育局紀檢組參與督促檢查,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必須與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簽訂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