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英文名稱: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640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深圳市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香港與內地合作辦學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學歷學位:頒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普通本科學歷證書;頒發香港中文大學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綜合評價批次、保送生。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招生范圍:面向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江西、廣西、重慶、貴州、云南、黑龍江、遼寧、天津、陜西、河北、吉林、甘肅、山西、青海及廣東等2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在高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按照普通高考錄取模式,完全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批次招生范圍:廣東、浙江、上海、山東,依據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章程執行。以上四省市考生可同時在提前批次填報我校。
保送生招生對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秀學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經教育部批準,大學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大學招生委員會執委會集體討論通過,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在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績、高考英語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安排專業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安排。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江蘇省考生,錄取時遵循“等級級差”原則,等級之間設2分級差,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加上折算分值參與進檔后的專業(類)排序。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