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全稱: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2622
第五條 學院地址:
湛江市麻章區學智路二號;郵政編碼:524094
湛江市麻章區雷湖大道湛江教育基地;郵政編碼:524084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我院是本科辦學層次,在廣東省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六條 我院招生預留計劃為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根據各省(市、區)上線生源和分數線以上考生投檔情況,經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適當使用本科預留計劃錄取已投檔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按照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新生入學后,除日語專業外的其他專業本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音樂類專業錄取時,在高考文化成績和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總分,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750×0.4)+(術科統考成績/300×0.6),按合成總分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合成總分相同時,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舞蹈編導專業在廣東省招生時,術科分使用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成績,對已投檔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總分(占30%)及校考術科分(占7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計算總分相同時,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二十五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對各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對符合國家和各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院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