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學費標準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zhí)行。住宿費標準,廣州大學城校區(qū):每生每年1700元;中山校區(qū):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政府設立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學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已建立以“獎、貸、助、勤、補”和開辟“綠色通道”為主要形式的學生資助體系,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優(yōu)質服務。
第三十二條 學校獎學助學措施。
一、評定獎助學金:
(一).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二).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
廣東藥科大學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設三個等級:一等獎5萬元/人;二等獎1萬元/人;三等獎3000元/人。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廣東藥科大學優(yōu)秀新生一等獎學金。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計算機)、生物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一等獎;
2、廣東省理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內。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廣東藥科大學優(yōu)秀新生二等獎學金。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計算機)、生物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二、三等獎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賽區(qū)一等獎。
2、廣東省理科高考排名20000名以內。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廣東藥科大學優(yōu)秀新生三等獎學金。
1、廣東省內: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廣東省一本線以上的廣東考生。
2、廣東省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各省(市、自治區(qū))(不含廣東省)高考分數達到生源地一本線以上且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中排名第一。
同時符合兩項獎項條件的考生不重復獎勵,按最高額度獎學金獎項進行評獎。
(三).學校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獎金從500元/人~1500元/人。
(四).社會團體、企業(yè)、個人設立的專項獎助學金近20種,獎助學金從1000元/人~5000元/人。
二、其他助學措施:
1. 在新生入學期間開設“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入學手續(xù)。
2. 幫助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在校期間(正常學制內)國家給予全額貼息。
3. 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獲得報酬。
4. 因突發(fā)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經濟困難,可申請臨時伙食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