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學費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住宿費:視不同住宿標準,每生每年450?1600元。如2017年廣東省政府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助、勤、貸、補”獎助學金體系。目前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年評優獎學金、創新獎、社會獎助學金和學校專項獎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和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多項助學措施,以便于激勵在校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學費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住宿費:視不同住宿標準,每生每年450?1600元。如2017年廣東省政府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助、勤、貸、補”獎助學金體系。目前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年評優獎學金、創新獎、社會獎助學金和學校專項獎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和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多項助學措施,以便于激勵在校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