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工科類、外語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人/學年,其中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均為16000元/人/學年(第一、二學年國內學習學費標準,第三年出國學生按澳方規定標準收取)。
住宿費:6人間學生公寓(帶空調、電梯)1500元/人/學年,6人間學生公寓(帶空調)1400元/人/學年,8人間學生公寓(帶空調)900元/人/學年,10人間學生公寓(帶空調)600元/人/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