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畢業生報到須知
一、報到時間
全年度工作日。
二、報到地點
畢業生接收單位(個人申辦的為代理機構)立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畢業生,到市人力資源部門畢業生報到地點辦理畢業生報到手續。
畢業生接收單位(個人申辦的為代理機構)立戶在各區人力資源部門的畢業生,在接收單位人事立戶所在區人力資源部門畢業生報到地點辦理畢業生報到手續。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報到地點及咨詢電話詳見《2015年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畢業生報到地址和電話》(附件1)。在畢業生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下方備注3中,也詳細標注了本人的報到地址。
三、報到材料
(一)《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研究生)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二)畢業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在深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需備2份復印件);
(三)學位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在深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需備2份復印件);
(四)學歷驗證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學歷驗證證明可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此表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驗證, 有效期選擇12個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五)戶籍材料(驗原件、不留復印件):
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畢業生提供戶口遷移證;
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畢業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分別按照以下要求準備材料:
(1)本市戶籍畢業生提交戶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戶口遷移證;
(2)本市院校畢業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畢業生,需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
(3)深圳生源畢業生,戶籍已遷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門辦理復戶手續后,持復戶后的戶口本再辦理畢業生報到手續。
根據我市公安部門規定,申請復戶的畢業生須持以下材料到擬復戶地轄區的公安部門辦理復戶手續:
a、《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
b、《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學校出具的無分配證明(肄業、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生不收取)(留復印件,核驗原件);
就業報到證的“報到地址”填寫為“廣東廣州市”或“廣東深圳市”或“廣東”的,《戶口遷移證》“遷往地址”填寫為“深圳市”或“廣州市”的,均不影響辦理。
c、畢業證(復印件,核驗原件)或所在學校出具的肄業、退學或被開除等相關證明;
d、本市戶口注銷證明或原戶口簿(復印件,核驗原件)或原戶口底冊(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復印件)。原戶口簿不能證明親子關系的還需收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e、《戶口遷移證》;
f、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四、報到程序
(一)畢業生持《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到畢業院校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戶口不在畢業院校的非深圳戶籍畢業生,須在學校辦理派遣手續后,持《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往地址應為深圳市。
(二)將本人身份證號碼寫在“報到證”的備注欄內(用鋼筆或簽字筆寫)。
(三)畢業生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下方備注3標注的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手續。
在市人力資源部門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手續的畢業生,辦理完畢業生報到手續后,直接領取《深圳市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指標卡》(在深辦理“農轉非”的畢業生)。
在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畢業生,辦理完畢業生報到手續,領取《深圳市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后,到區發改部門領取《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及《“農轉非”指標卡》(在深辦理“農轉非”的畢業生)。
(四)畢業生持《深圳市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指標卡》(在深辦理“農轉非”的畢業生)到深圳市各區公安分局辦理入戶審核手續后,按要求到相應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注意事項:
1.關于“農轉非”問題。
農業戶籍畢業生原則上不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而應在戶籍地辦理“農轉非”。在辦理畢業生接收時,農業戶籍畢業生系統填報信息時應填寫“非農業”,待取得畢業生接收函后,在戶籍地辦理“農轉非”時,以非農戶籍性質遷出。
如戶籍地確有政策規定不能辦理畢業生“農轉非”手續的,可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在辦理畢業生接收時,系統填報信息填寫“農業”,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向發改部門申請辦理。畢業生在戶籍地辦理戶籍遷出時,需以農業戶籍性質遷出。
2.關于“準予遷入證明”問題。
根據國家、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辦理戶口問題的相關規定,入學時未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已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可直接在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準予遷入證明》。
經我市人力資源部門審批同意,取得《高等院校畢業生接收函》的畢業生,應直接在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深圳市公安部門不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3.畢業生報到證的報到單位需是深圳市的單位。
4.入戶選擇順序:(1)配偶家庭戶。(2)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3)本人單位集體戶或配偶單位集體戶。(4)代理機構集體戶。(5)派出所代管戶。(詳見附件3《深圳市入戶告知書》)。
5. 入戶指標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寫。
6.入戶手續辦理完畢,須將《深圳市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交接收單位(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的,交人力資源代理機構)存入個人檔案。
7.本市戶籍畢業生不需領取《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畢業生入戶情況登記表》。
五、黨組織關系轉移
市屬和駐深內聯等單位接收畢業生,由接收單位持“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統一到市老干部活動中心1樓老干部服務窗口辦理接轉手續(地址:上步中路1002號,深圳科學館對面,市總工會旁;電話:12371黨員咨詢服務電話)。
各區接收的畢業生,由接收單位持“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統一到各區委組織部辦理接轉手續。
六、監督管理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畢業生提交的報到材料進行核實,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根據《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2】3號)規定,不予辦理報到手續,并將其行為記入深圳市人才引進征信系統及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進業務申請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其他要求
(一)畢業生應根據個人情況,提前備齊材料,做好準備工作,以縮短報到時間,提高辦事效率。
(二)畢業生在辦理報到手續時,請保持安靜,自覺維護秩序,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
(三)妥善保管各種證件、材料以及其他個人物品,謹防遺失。
附件:
1、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畢業生報到地址和電話
2、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
3.入戶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