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網上填報志愿分兩個時段進行:第一時段:6月26日12:00-6月27日16:00。第二時段:6月27日18:00-7月1日18:00。下面是詳細的網上志愿填報流程,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報考參考。
(一)了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填報志愿前,要認真查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以及其他有關體育、音樂、美術院校(專業)招生的政策,了解實行平行志愿的范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報、投檔原則及順序;要登錄擬報高校網站,認真了解高校招生章程及錄取規則。
(二)了解專業目錄和體檢要求。考生根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分科類分批次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期間,要注意及時查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增補或更正信息。
考生填報志愿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的重要說明,依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根據本人身體條件,參照所報考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中對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選擇填報適當的專業,避開不宜就讀的專業。
(三)擬定志愿草稿表。考生上網填報志愿前,可預先填好《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見附件1),該表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的“互動下載”-“下載中心”中下載。
(四)網上填報志愿。考生須在規定的時段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依照事先填報并校對好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錄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碼、專業代碼以及服從其他專業的標記并網上提交。逾期不報志愿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漏報志愿(含志愿無效)的考生只能在錄取階段相應批次征集志愿時補報有缺額計劃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報的志愿后,志愿填報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將無法提交,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后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考生志愿未在網上確認前,可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愿。當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愿的修改時,必須點擊“志愿確認”按鈕,未點擊“志愿確認”的志愿無效,網上確認的志愿不得更改,錄取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愿數據為準。
(五)辦理簽名手續。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填完志愿后,于7月1-2日到原高考報名點辦理志愿表簽名手續。志愿表存入考生檔案。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名和由他人代為簽名所產生的后果負責。
(六)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注意考生填報志愿的動態情況,在志愿填報與網上確認截止前要預留一定的時間量,提前檢查并提醒考生點擊“志愿確認”按鈕。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組織考生辦理簽名手續。考生根據打印的志愿表認真核對所報院校和專業,如發現錯誤,可向中學(報名點)提出書面更正申請(第一時段所填報的院校和專業不得更改),由報名點修改并存檔。7月2日16:00后,各中學(報名點)不再受理更正錯誤的申請。
(七)為避免集中填報造成網絡“塞車”,請考生注意避開填報志愿高峰期,盡量減少連續在線時間,提前在填報截止時間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