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批次高等學校錄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提前批本科錄取高等學校、第一批藝術類高等學校:7月7日-7月11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學校錄取時間7月7日-7月9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學校錄取時間7月9日-7月11日;
(2)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試點)本科高等學校:7月11日-7月12日;
(3)“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本科高等學校:7月13日-7月14日;
(4)第一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7月13日-7月20日;
(5)第二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7月21日-8月1日;
(6)3+證書類院校:8月2日-8月5日;
(7)提前批錄取專科高等學校:8月2日-8月5日;
(8)第三批A類錄取專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8月6日-8月12日;
(9)第三批B類錄取專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8月13日-8月20日;
以上各批次進、離場時間如有變動,由省招生辦公室另行通知。
18.已被各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到縣(市、區)級招生辦公室領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并在各高等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內交給各有關高等學校。縣(市、區)級招生辦公室必須按規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檔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檔案內容或收取考生的建檔費。
19.高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對弄虛作假及違規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20.各高等學校須在9月20日前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通過廣東省普通高考錄取系統進行退檔注銷,注銷名單加蓋院校公章寄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高等學校必須認真核對注銷的考生名單,誤注銷的考生將不能參加當年的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