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的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安徽等7省(市)從起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使用全國卷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32號)的要求,從起,廣東省普通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的試卷(新課標卷)(以下簡稱全國卷)。為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教育教學和普通高考備考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起,直至廣東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新方案的實施,廣東省普通高考繼續實施“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考試模式。
二、廣東省普通高考直接使用語文、數學(包括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全國卷;英語科目仍然包括聽說和筆試兩個部分,筆試部分使用全國卷(試卷結構見附件1),聽說部分保留現行廣東省自主命題方式和分值不變。
三、廣東省普通高考使用的全國卷以教育部編發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育部考試中心當年編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文科•課程標準實驗版)》及其說明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理科•課程標準實驗版)》及其說明為命題依據;各科試題結構、賦分以教育部考試中心當年編發的考試大綱及其說明的規定為準;試卷適用于使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的考生。
四、從起,廣東省普通高考使用的全國卷類型(即使用哪套卷)由教育部確定。為方便組織教學備考工作,現提供全國卷考試大綱的說明的摘錄(見附件2)、全國卷與廣東省自主命題試卷比較(見附件3)、全國卷的乙卷(見附件4),供參考。的考試大綱及說明以教育部考試中心當年編發的為準。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教學研究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有關文件精神,統一認識,凝聚共識,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宣傳引導,精心制訂科學的工作方案,完善相配套的實施辦法和管理措施,積極主動協調各方力量,促進普通高考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請及時轉發至各中學,并切實做好教學指導工作,確保過渡期教學和備考工作平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