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測試招生http://61.178.102.34:8082/
一、基本原則
按照教育部關于單獨招生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和《關于做好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2014〕37號)要求,我院單獨招生工作在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由學院按照“單獨確定入學標準、單獨組織入學考試、單獨進行招生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基本原則組織實施。
二、單獨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為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單招工作由主管招生副院長齊磊總負責,其他相關工作領導配合,招生就業處協調組織。
1.招錄工作由招生就業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2.考務工作由教務處牽頭,各系(部)配合。
3.監督工作由紀檢監察室負責。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已獲得甘肅省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生”(即職業高中生、中專生和技校生)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普通高中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會考成績均達“C”以上(含“C”)。
2.身心健康。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年縣(區)招辦組織的高考體檢。
3.無重大違紀違規現象。
四、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學院單獨招生專業13個,計劃數800名,學制3年。
五、報考方式及考試費用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4月5日。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單獨招生報名條件的學生,在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網(http://www.gscat.cn),登陸單獨招生網頁,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2.現場報名:沒有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來我院招生辦公室現場報名。
3. 中職考生僅能選報專業測試科目相同的一個或兩個專業志愿,不得跨未測試的專業科目填報其他專業志愿。高中生任意填報兩個專業志愿。
4.報名材料:
(1)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并用A4紙張打印后,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高中畢業生需提供會考成績復印件或所在市(州)或縣(區)會考中心提供的會考考試等級證明;“中職生”需提供各級技能大賽獲獎文件和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在一張紙的一個面上。領取準考證時,驗證身份證原件。
(4) 2張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5)高中或中專、中職所在學校開具個人在校期間思想、政治、紀律等方面的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6)符合甘肅省2015年高考加分資格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報名材料經所在學校蓋章確認后,于4月17日到我院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時交納。
(三)資格審核
我院在整理報名考生信息后,與甘肅省招辦2015年高考報名考生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4月12日在我院網站上公布,考生可在我院網站上查詢或電話查詢。
(四)準考證領取及繳費
4月17日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前往我院審核無誤后,現場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生,并領取準考證。
六、成績評定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單招成績由“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50分)和六門學業水平測試”(滿分300分)兩部分構成,總分450分。理科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六門課程構成,文科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六門課程構成。各科成績直接使用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各市(州)或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為準,其中A為50分,B為40分,C為30分,D為20分。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時間和內容同我院中職生單招測試時間和內容。
(二)中職生單招成績由文化基礎知識成績(滿分150分)、專業基礎知識成績(滿分100分)和專業基本技能成績(滿分200分)三部分組成,總分為450分。
1.測試時間和地點:
2015年4月18日9:00~11: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單獨招生準考證到我院指定考場參加測試。
2.測試內容:
(1)文化基礎知識
由寫作、時事政治分析、心理與職業能力測試三大塊各50分組成。
(2)專業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成績按專業類別選擇對應科目測試計分,考試科目為一門專業基礎課。農業類(包括作物生產技術專業)、園林類(包括設施農業技術專業和園藝技術專業)考試科目為《植物生產與環境》,牧醫類(包括畜牧獸醫專業和動物防疫與檢疫專業)考試科目為《動物營養與飼料》,食品類(包括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和食品生物技術專業)、化工類(包括應用化工技術專業和工業分析與檢驗專業)考試科目為《化學基礎》,信息類(包括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考試科目為《計算機應用基礎與網絡基礎》,財管類(包括營銷與策劃專業、會計電算化專業和財務管理專業)考試科目為《基礎會計》。(七大類專業,五門考試科目)
(3)專業基本技能
① 學生在校期間,縣校級技能測試或技能競賽成績不得超過100分。獲縣校級技能競賽一等獎計100分,二等獎計90分,三等獎計80分,參加競賽未獲獎計60分。未參加競賽的考生,由所在學校根據其在校期間學業、技能情況評判技能成績,最高不得超過40分?h校級技能大賽獲獎人數按參賽人數的比例確定,一等獎占15%,二等獎占25%,三等獎占35%。同時取得國家認可的中級職業技能證書計20分。縣校級技能測試(或技能競賽)與中級職業技能證書兩大部分成績最高計120分。
② 獲市級(甘肅)職業教育技能大賽一等獎計150分,二等獎計140分,三等獎計130分。
③ 獲甘肅省級職業教育技能大賽一等獎計190分,二等獎計180分,三等獎計170分。
④ 經甘肅省教育廳推薦,參加教育部舉辦的國家級職業教育技能大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均計200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中級職業技能證書不再重復加分)
(4)相關說明
① 考生在校各種測試成績和各級技能大賽成績只計最高分,不重復計算。技能大賽成績以獲獎文件和證書原件為準。
② 職業教育技能大賽成績是指每年由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學校舉辦的省、市、縣(校)級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以及由省教育廳推薦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技能大賽成績。其他行業、社會團體和部門舉辦的技能大賽或有關競賽的成績不計入單招專業基本技能測試成績。
七、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招辦的監督指導下,由我院單獨組織實施。
(二)錄取前先在我院網站公布考生測試成績。面向58個貧困縣的50%單招計劃按照分數“一縣一線,由高到低”先行錄;面向全省的50%單招計劃按照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兩種情況均不區分普高生和中職生,直到錄取完成單招計劃為止。如果該縣計劃在保證生源質量的情況下仍完不成計劃數,可在該縣所在市的其他貧困縣范圍內完成。
(三)我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網上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甘肅省招辦審核備案,審核通過的考生由甘肅省招辦在錄取名冊上蓋章生效,即為我院2015年錄取新生。
(四)凡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甘肅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
(五)錄取結果在我院單招網“錄取查詢”欄目上查詢。
(六)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報到注冊,否則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七)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不能轉入其他學校,也不能轉入其他專業。
(八)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關于做好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5 〕1號)執行。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新生待遇
單獨招生計劃納入我院今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招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通過單獨招生進入我院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和畢業派遣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九、監督機制
(一)單獨招生工作由我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我院招生工作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十、違規處理
(一)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二)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單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程 序 |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網上報名 | 3月10日~4月10日 | 考生登錄我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
資格審查 | 4月10日~12日 | 與甘肅省招辦2015年高考報名考生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在我院網站上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 |
信息確認 | 4月12日~14日 | 考生登錄我院網站進行信息確認 |
繳納報名費 | 4月17日 | 考生到學院招生就業處現場繳費,100元/生。 |
領取準考證 | 4月17日 | 考生到我院招生就業處交報名材料、核對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 |
綜合測試 | 4月18日 9:00~10:30普高生 | 考生在我院參加綜合測試。 |
成績查詢 | 4月28日 | 登陸學院單獨招生網查詢成績。 |
省招辦審核 | 4月30日 | 向甘肅省招辦上報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經省招辦審批備案后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 |
十二、本方案由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路425號
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730020
學院網址:http://www.gscat.cn
學院單招網網址:http:// 61.178.102.34:8082
聯系電話:0931-4673806(傳真)
五、報考方式及考試費用
1.學院單獨測試招生的招生專業13個,招生計劃800名,其中面向省內58個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計劃400名,面向全省測試招生計劃400名。學制3年,學費4500元/年。如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2.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我省貧困地區教育發展與人力資源開發,讓貧困縣考生有更多機會接受優質高等教育,提高貧困地區人口脫貧致富能力。根據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工作安排,學院2015年單獨測試招生計劃不低于學院當年招生規模的50%(其中50%的計劃面向全省單獨測試招生,50%的計劃面向省內58個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
3.根據報名情況,各市州的縣區計劃可調劑使用;全省市州計劃也可調劑使用,以保障貧困縣招生計劃的落實。
1.學院單獨測試招生的招生專業13個,招生計劃800名,其中面向省內58個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計劃400名,面向全省測試招生計劃400名。學制3年,學費4500元/年。如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2.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我省貧困地區教育發展與人力資源開發,讓貧困縣考生有更多機會接受優質高等教育,提高貧困地區人口脫貧致富能力。根據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工作安排,學院2015年單獨測試招生計劃不低于學院當年招生規模的50%(其中50%的計劃面向全省單獨測試招生,50%的計劃面向省內58個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
3.根據報名情況,各市州的縣區計劃可調劑使用;全省市州計劃也可調劑使用,以保障貧困縣招生計劃的落實。
2.現場報名:沒有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來我院招生辦公室現場報名。
3. 中職考生僅能選報專業測試科目相同的一個或兩個專業志愿,不得跨未測試的專業科目填報其他專業志愿。高中生任意填報兩個專業志愿。
4.報名材料:
(1)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并用A4紙張打印后,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高中畢業生需提供會考成績復印件或所在市(州)或縣(區)會考中心提供的會考考試等級證明;“中職生”需提供各級技能大賽獲獎文件和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在一張紙的一個面上。領取準考證時,驗證身份證原件。
(4) 2張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5)高中或中專、中職所在學校開具個人在校期間思想、政治、紀律等方面的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6)符合甘肅省2015年高考加分資格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報名材料經所在學校蓋章確認后,于4月17日到我院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時交納。
(三)資格審核
我院在整理報名考生信息后,與甘肅省招辦2015年高考報名考生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4月12日在我院網站上公布,考生可在我院網站上查詢或電話查詢。
(四)準考證領取及繳費
4月17日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前往我院審核無誤后,現場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生,并領取準考證。
六、成績評定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單招成績由“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50分)和六門學業水平測試”(滿分300分)兩部分構成,總分450分。理科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六門課程構成,文科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六門課程構成。各科成績直接使用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各市(州)或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為準,其中A為50分,B為40分,C為30分,D為20分。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時間和內容同我院中職生單招測試時間和內容。
(二)中職生單招成績由文化基礎知識成績(滿分150分)、專業基礎知識成績(滿分100分)和專業基本技能成績(滿分200分)三部分組成,總分為450分。
1.測試時間和地點:
2015年4月18日9:00~11: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單獨招生準考證到我院指定考場參加測試。
2.測試內容:
(1)文化基礎知識
由寫作、時事政治分析、心理與職業能力測試三大塊各50分組成。
(2)專業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成績按專業類別選擇對應科目測試計分,考試科目為一門專業基礎課。農業類(包括作物生產技術專業)、園林類(包括設施農業技術專業和園藝技術專業)考試科目為《植物生產與環境》,牧醫類(包括畜牧獸醫專業和動物防疫與檢疫專業)考試科目為《動物營養與飼料》,食品類(包括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和食品生物技術專業)、化工類(包括應用化工技術專業和工業分析與檢驗專業)考試科目為《化學基礎》,信息類(包括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考試科目為《計算機應用基礎與網絡基礎》,財管類(包括營銷與策劃專業、會計電算化專業和財務管理專業)考試科目為《基礎會計》。(七大類專業,五門考試科目)
(3)專業基本技能
① 學生在校期間,縣校級技能測試或技能競賽成績不得超過100分。獲縣校級技能競賽一等獎計100分,二等獎計90分,三等獎計80分,參加競賽未獲獎計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