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高考志愿填報www.qhzk.com據青海省教育考試院消息,今年青海省高考[微博]答題卡掃描和閱卷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6月20日結束,6月21日前合分、6月24日前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月26日前公布成績,同時向藝術類校考院校提供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文化課成績。
目前,青海省2015年高考各批次錄取方案確定。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本科):軍校(含國防生、飛行員)、公安(警察、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公共安全類院校,教育部直屬師范高校的師范類專業(含師范類民族班、民族預科),體育類、藝術類本科,航海類,港澳院校,北京外國語大學[微博],外語(課程)類院校的小語種,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微博]、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經我省批準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西藏大學面向我省六州各級黨委辦公廳(室)就業招生計劃、青海大學[微博]免費醫學生培養等定向招生計劃。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自主選拔錄取。
第一批本科:“985”“211”工程院校和經教育部、我省同意列入第一批本科錄取的院校(或專業)及其民族班、民族預科;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
第二批本科:普通本科院校(專業)及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預科,第二批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計劃。
省內院校民族預科:限招六州少數民族考生和海東市、大通縣、湟中縣、湟源縣農村戶口少數民族考生。
第三批本科(平行志愿):獨立學院、民辦學院、對外合作辦學及聯合辦學院校的本科。
提前專科:藝術、體育、公安類專科;高職高專院校中的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雙語班,對口高職,五年直升;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訂單式培養計劃招生;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定向國家電網青海分公司就業招生計劃。
普通專科(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中的專科班、獨立設置高等專科、高職學院、本科院校中的二級職業學院的專科等。
省內高職院校面向青南四州、循化、化隆等地定向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確保工作質量,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做好宣傳和服務工作,確保高考體檢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的體檢信息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主動協調當地衛生部門,共同組織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要從確保高校人才選拔質量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體檢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體檢工作的管理、組織與協調,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完善制度,確保體檢工作順利完成。
各地要成立由招考機構、衛計委(局)、體檢醫院和中學負責人組成的體檢工作領導小組,召開體檢工作協調會,明確各部門職責,并制定詳細的體檢實施方案。各級招委負責政策宣傳、各環節工作的協調和檢查;衛計委(局)負責督促、指導體檢醫院選聘體檢醫師和體檢工作人員,會同招辦組織體檢醫院共同做好體檢醫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紀律教育,督促、檢查體檢醫院做好考生體檢業務和安全保障工作;體檢醫院負責體檢醫師的抽調和業務培訓,加強場地和設備管理,具體實施對考生的體檢并對體檢結論真實、準確性負責,確保體檢工作平穩進行;中學(報名點)負責對考生的宣傳和教育,并指派專人帶隊,安排好考生赴檢的相關工作,配合體檢醫院核對考生身份,做好考生參檢的組織工作。
各考區招辦應確定本轄區內的二級甲等醫院作為體檢醫院。如無二級甲等醫院,由考區招辦報市(州)招委批準同意,可放寬到二級乙等醫院。體檢醫院要選派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熟悉且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人員承擔體檢工作并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其中主檢醫師還應由業務水平高的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要加強紀律教育,規范體檢流程,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對在體檢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行政法規嚴肅處理。
各考區招辦要認真做好我省高考體檢宣傳和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凡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招考生和單考單招考生)的所有考生均需參加體檢,并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別加強對報考單考單招考生、藝術類等特殊類型考生的宣傳,避免發生漏檢和錯檢等情況。
各中學(報名點)要認真組織考生參加體檢,指導考生如實填寫(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應指標情況等)和殘疾狀況,如沒有既往病史或者殘疾狀況須填寫“無”;考生本人對既往病史和殘疾狀況真實性負責,錄取入學后發現故意隱瞞情況者,高校有權按照招生章程作出處理。
二、進一步規范體檢業務流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現有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行。
體檢工作開始前,要組織全體體檢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所有體檢工作人員都要熟練掌握招生體檢相關政策規定。體檢醫院要在當地衛計部門和招辦的指導下,集中組織有關醫師和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上述文件,并組織必要的技術培訓;中學(報名點)要在當地招辦的指導下加強對考生的宣傳和教育,指導考生認真如實填寫《青海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中“既往病史”欄,并檢查有無明顯隱瞞或缺漏。
體檢工作中,主檢醫師和體檢醫師要按照體檢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規范操作程序。要按要求認真填涂《體檢表》,確保《體檢表》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身體健康狀況。主檢醫師和體檢醫師須按相關文件的規定,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不得簡化操作流程、弄虛作假;不得擅自在《體檢表》內再次添加、涂改體檢信息;要高度重視傳染病的診斷,嚴格按照相關診斷標準作出準確提示;對殘疾考生應詳細寫明殘疾部位、殘疾程度、功能狀況。要確保體檢結論真實準確、描述詳盡全面;《體檢表》填涂規范、字跡工整清晰。堅決杜絕錯檢、漏檢、錯填、漏填等現象發生。體檢時,體檢醫院還要安排專人負責《體檢表》的傳送及保管。
考生體檢結束后,體檢醫院要組織專門人員對《體檢表》進行清點和審查,重點檢查填涂是否規范、醫生簽名和醫院蓋章是否完整規范、體檢結論是否準確、有無錯填、漏填、字跡不清等情況;醫院移交《體檢表》后,考區招辦還要組織工作人員對《體檢表》進行逐項審查,如發現遺漏項目、結論不準或對結論有懷疑,應立即組織補查或復查。審查并清點無誤后的《體檢表》須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各地要確保《體檢表》整潔,避免彎曲、折疊、破損和污染,在定位點上和周圍不能有墨水、印泥等污染。
所有項目檢查完畢且結論明確后,各考區招辦應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考生。同時,應提醒考生注意本人的各項體檢結論是否準確無誤,體檢結果的具體告知方式由各考區招辦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泄漏考生的體檢信息。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由考區招辦組織復查一次;復查后仍不能作出明確結論的,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收到體檢復查結論一周內)提出申請,經主檢醫師簽署意見,考區招辦報市(州)招辦,由市(州)招辦確定的市級醫院在4月底前進行復檢。若仍不能作出明確結論的,由省人民醫院對考生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在招生錄取期間,院校對考生體檢信息提出質疑并要求復檢的,由省人民醫院作出最終裁定。省人民醫院應建立考生復檢綠色通道。考生電子檔案的體檢結果以最后的復查結論為準。
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療單位為考生提供的體檢材料、作出的體檢結論,一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