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網上報名http://wsk.etest.edu.cn/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是為了鑒定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而設置的考試,其成績主要用于選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全國外語水平考試設英語(PETS-5)、法語(TNF)、德語(NTD)、日語(NNS)和俄語(ТПРЯ)五個語種 。
此項考試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并編寫了WSK大綱,先行試用。WSK是對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考試,具有不同于專業外語考試的一些特點。首先,它不依據某一教學課程的學習內容來命制試題,凡能滿足考試要求的課和或教材都適于考生的語言訓練和應試準備。其次,作為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考試,測試的重點不在于考生掌握外語的精確性,而在于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WSK是標準參照性考試,各語種評價標準的設定,比照了國內和國外有關語言能力的等級。考慮到各語種的語言特點及其普及程度的不同,它們的某些能力要求不盡一致。但是,它們通過嚴格的試題編制程序,題目預測,專家定性分析,計算機評卷,分數加權及線性回歸等標準化技術手段,保證了參加同一語種不同年度間考試的考生成績的等值。WSK的這些特點及其技術保障,為擴大它的使用范圍提供了可能。目前WSK除用于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外,還適用于:
1、有關外語培訓中心對其學員外語水平的評估;
2、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外語水平的鑒定;
3、非外語專業人員職稱評定時的外語水平鑒定;
4、其他外語自學者對其外語水平的評估。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以下簡稱WSK)包括PETS-5、法語(TNF)、德語(NTD)、日語(NNS)和俄語(ТПРЯ)五個語種。其中PETS-5考試要求相當于我國大學英語專業二年級結束時的水平。WSK考試5個科目須同時報考筆試和口試,不保留單項成績。
一、WSK考試形式和時間
PETS-5考試包括筆試和口試兩種形式,筆試中包含聽力測試內容。考試采用先筆試,后口試的方式。筆試的題型主要有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兩類,考生在做答時只能在特定的答題卡上進行填涂(《答題卡》的式樣及填涂方法詳見第五部分)。
口試采用面對面交談的方式,每次口試采用由兩名口試教師對兩名考生進行測試的形式。測試時,一名口試教師不參與交談,專事評分,另一名主持口試,隨時與考生交談并評分。
PETS-5每年考2次,每次考試持續的時間是:
筆試(含聽力)總計140分鐘,口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法語(TNF)、德語(NTD)、日語(NNS)和俄語(TПPЯ)4門小語種考試包括筆試和口試兩種形式,筆試中包含聽力測試內容。考試采用先筆試,后口試的方式。口試采用面對面交談的方式,由口試教師對考生進行測試的形式。
法語(TNF)、德語(NTD)在每年的5月份開考,日語(NNS)和俄語(TПPЯ)在每年的11月份開考。
小語種每次考試持續的時間是:筆試(含聽力)總計140分鐘,口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二、WSK考試的內容與要求
PETS-5考查的能力建立在“交際語言行為模式”上,重點考查考生的交際能力。PETS考查的內容包括聽力、語言知識、閱讀、寫作和口語。具體的考核內容與要求、詞匯表以及樣題等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考試大綱》中有明確說明,考試中心將嚴格按照該《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
小語種各項考試考查的能力均建立在“交際語言行為模式”上,重點考查考生的交際能力。PETS考查的內容包括聽力、語言知識、閱讀、寫作和口語。具體的考核內容與要求、詞匯表以及樣題等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考試大綱中有明確說明,考試中心將嚴格按照該《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
三、報考的條件和要求
報考者不受年齡、職業、學歷、性別、民族等的限制,原則上任何人都可以根據自身學習外語的實際情況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者在考前應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者一律憑本人的《身份證》(二代)、護照或者港、澳、臺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按步驟注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身份證》丟失者,必須持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本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的證明參加考試。軍人(或武警人員)憑軍人身份證件報名。
報名時應按規定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一張。
證件或照片不符合規定者,報考審核不予通過。
考試時所持身份證件必須與報名時所填寫身份證件一致,身份證件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和證書
答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考后兩個月左右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到報考的考點查詢。筆試總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聽力部分必須18分以上(包括18分)為合格;口試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
在一次考試中口試和筆試成績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該證書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證書上印有持證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含軍人身份證件;一次考試中無論成績合格與否,均發給“考試成績通知單”;不保留單項成績。
由于某種原因考試機構無法提供考試成績的,考生可以免費參加下一次考試,或者要求退費,但考試機構不負責由此而導致的其他損失。
考試成績的適用范圍及水平解釋權在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成績對于出國人員的有效期為兩年,如作為其他用途的參考由成績使用單位自行決定。
九、報考費用的交納
考生報考WSK各科目時必須同時報考筆試和口試,并應按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如果考生缺考,不辦理補考,也不退費。費用的具體額度可在本網站查詢。考生報名后,要求退考的,按考生缺考處理。
十、考生應注意的其他事項
⑴考生在報名時填寫個人資料,并按規定履行各項手續后,即可打印《準考證》,隨后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⑵開考前一天,考生可到準考證上所安排的考試地點,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場。
⑶考試時考生應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并要聽從監考人員的指導,違反考試規定者將取消其考試成績。
⑷考試前,考生一定要準備好黑色墨水的簽字筆以及鉛筆(2B)。考試中,不得使用其他類型的筆。
⑸WSK考試大綱由出版部門出版,全國發行。考生可在當地書店購買。WSK不指定專用教材。凡符合WSK考試能力設計要求的教材,都適用于考生學習和準備考試。
⑹WSK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報考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跨地區報考。
⑺成績通知單簽發后20天內,考生如果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可向教育部考試中心申請復查成績。復查費20元,直接寄款到教育部考試中心財務處,匯款單附言欄內寫明匯款目的、考生姓名和考號。
⑻需要增補成績單的考生,可通過郵局直接匯款到教育部考試中心財務處,增補費用,請咨詢考點。匯款單附言欄內寫明匯款目的、考生姓名、考號和考試日期。地址見第9條。
⑼教育部考試中心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科技園立業大廈,郵編: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