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網上報名apply.csc.edu.cn8日,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申報2017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網上報名及書面材料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20日-4月5日。申請人務必在申請受理時間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
根據要求,申報對象為福建省教育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高校在職人員、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學科專業領域須為農業、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社會工作、國際金融、國際法、工業設計、航空安全保障、先進制造工程和網絡工程)。在職人員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除“211工程”建設高校(福州大學)的人員由本校直接受理申請外,其余人員均由福建省教育廳負責受理。
根據選拔類別不同,留學期限也有所不同。其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重點面向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高等職業院校在職人員以及應屆本科畢業生,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讀碩士生,并借助在讀學校與外方學校已有的校際合作項目選派,留學期限一般為3-12個月。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一、項目簡介
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名碩士研究生出國留學,選派類別包括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具體要求如下:
1.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留學期限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一般為12-24個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2.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我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可通過學;騻人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也可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協議派出。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需通過學校與外方學校的校際合作項目派出。
國家留學基金委已公布2018年度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的選派工作流程、選派辦法、派出渠道、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請有意向申請的同學關注國家留學網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專欄(請點擊)的相關通知。
二、申請人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實踐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或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3.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②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⑤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⑥通過考試或面試達到擬留學單位的外語水平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5.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我校成績優異、品學兼優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
6.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我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并有中外雙方聯合制定的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