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教師研修網:http://www.rajsyx.com
瑞安市教師發展中心主辦。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陽南路772號 郵編:325200
各教育學區、各級各類學校:
為了進一步推進我市“十三五”校本研修工作,根據溫州市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溫州市教師教育院《關于認定溫州市中小學第二批校本研訓示范學校的通知》(溫師〔2018〕25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瑞安市第二批校本研修示范學校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申報資格
校本研修示范學校是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辦學規范優質,具有良好的校本研修活動策劃和實施能力,并在區域性或同類學校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學校。
申報瑞安市第二批校本研修示范學校的單位,需擁有瑞安市或以上教師教育機構評審認定的教師專業發展校本研修“精品項目(課程)”;科學使用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專項經費,學校日常公用經費10%足額用于教師培訓;校本研修管理規范有效,五年內獲得過瑞安市級及以上校本研修考核優秀單位稱號。已獲得第一批校本研修示范學校榮譽稱號的單位原則上不重復參加同一層次的評估認定。
具體條件參見《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辦法(試用)》(第四條至第九條)。
二、認定工作程序
(一)學校自我評估與認定申報。學校應于2018年6月7日前,對照《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評估表(試用)》(見附件1)完成自我評估,并向我中心填報《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
(二)瑞安市校本研修示范學校認定。我中心參照《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辦法(試行)》,組織專家組以材料復核、綜合評價等方式,對申報單位是否具備瑞安市校本研修示范學校資格條件進行評估。于2018年6月13前完成結果公示,作出認定或推薦意見。
三、認定結果應用
(一)溫州市第二批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推薦。根據我中心作出的認定或推薦意見,以不高于我市學校總數10%的比例,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向溫州市第二批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候選名單推薦,同時上報認定相關佐證材料。
(二)校本研修示范學校獎勵學分平臺兌現。凡是獲得瑞安市第二批校本研修示范學校(含溫州市第二批校本研訓示范學校)榮譽稱號的單位,2017學年度每校每注冊教師獎勵6個學分,于2018年7月份在省平臺上兌現。
三、認定申報材料
《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評估表》(見附件1)及其佐證材料,紙質材料1份,要求形成案卷。《溫州市中小學校本研訓示范校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及其佐證材料,紙質1份。要求行程案卷。同時傳送電子文檔。
四、申報聯系方式
材料報送聯系地址:瑞安市教師發展中心“教師教育科研部”。聯系人:夏建光,電話:663377(教育網);陳國勝,電話656037(教育網)。電子稿上傳郵箱:583599428@qq.com。
請各學區做好本學區的宣傳發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