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新華學校教務系統(一)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教務系統http://jw.zdxh.cn/
考生登錄到該系統可對在校考生進行成績查詢。培養模式:學院堅持以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為導向,以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以多學科和學科交叉融合為特點,培養應用性、復合型和多樣化、個性化的專業人才;采取啟發式、互動式教學等教學模式;推進學分制和主輔修制。在注重學生理論基礎培養的同時十分重視實踐教學,先后在近50家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建立實習基地(主要有醫院、法院、藥廠、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各類研究所等)。
中山大學新華學校教務系統(二)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教務系統入口:http://xh.sysu.edu.cn/
中山大學新華學校教務系統(三)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本科學生相關證明件業務受理申請表
教學科研工作部收費通知
中山大學新華學校教務系統(四)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生學籍變動申請表
2、本表應附學籍變動有關的證明材料(因病休、復學須甲級以上醫院診斷書)。
3、辦理休學、保留學籍、退學、取消學籍的學生,輔導員須與家長聯系確認原因。
中山大學新華學校教務系統(五)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專業】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網站-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分數線
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內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根據我院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藝術設計學(服裝設計、服裝工程)專業面向文科類、理科類和美術類考生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美術)類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 凡報考我院的美術類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報專家
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
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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