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以下為您帶來保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官網入口,歡迎瀏覽!
保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簡介
保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隸屬于保定市國土資源局,受保定市國土資源局委托負責保定市主城區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高效、便民、規范、統一是我們的服務宗旨。
中心辦理的不動產登記具體事項有:
國有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上述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各類登記。
中心具體的工作為
(一)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收費、發證。
(二)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三)管理不動產登記檔案,建設符合規范化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建成市區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數據庫,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四)維護不動產登記操作系統。
(九)負責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土地用途變更登記流程
一、提交資料及要求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核對后的復印件);
3、原不動產權利證書(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4、批準用途改變的文件(原件或核對后的復印件);
5、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當事人應提交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價款和稅費繳納證明(原件或核對后的復印件);
6、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價款的,應提交土地出讓金價款和契稅繳納憑證;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初審)?審核?登簿?繕證?收費?發證
三、法定時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含公告期15個工作日)。
四、收費依據
1、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2008]924號)
2、國家土地管理局、測繪局、物價局、財政部《關于土地登記收費及其管理辦法》(國土(籍)字[1990]93號)
3、所有復印件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審核人簽字確認。
監督電話:208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