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州高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gaokao.gzzk.cn/ 或http://183.62.33.220/login.aspx 廣州市考生預報名和確認報名的時間,由廣州市招生辦公室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
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常見問答 問: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答: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繼續采取互聯網報名方式,嚴格按照報名實施細則進行操作。具體報名操作辦法分為三步:一、領取考生號和初始密碼。報名前,考生憑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本人的考生號及上網初始密碼。在校高三學生的報名點一般為所讀的中學,社會考生的報名點一般為本人戶口所在的縣(區)招生辦公室。二、網上預報名。網上預報名期間(12月1日-7日),考生通過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報名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ww.ecogd.edu.cn/pgks),并通過報名網站認真閱讀了解報名須知,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報考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等。三、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12月6日-10日)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考生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中學)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準報考信息、電子攝像、采集指紋等。外省戶籍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戶籍從省外遷入我省的考生、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境內引進人才的子女、海內外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三僑生、民族生、臺灣省籍考生、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還需攜帶相應證明材料,到報名點辦理報考手續(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流程見省招委會文件《關于做好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
問:考生報名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高考網上預報名及到地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只在網上進行預報名,而沒有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的,報名無效。考生預報名時,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上考生報考注意事項、報考須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如實、準確填報相關報考信息。姓名中有無法輸入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書面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
考生報名信息準確與否和指紋信息的正確采集,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試、錄取以及升學后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考生必須提高對填報報名信息準確性的認識,要認真核對準確報名信息,如有疑問須向老師和家長咨詢,確保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在報名現場信息確認時,會要求考生對報名信息內容的打印清單進行認真校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校對、核準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及報考信息,均要逐字認真核實,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切忌因報名信息的錯漏而影響考試、錄取以及升學后的學籍管理。
問: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注意什么?
答:藝術類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應特別注意兩點:一是對文化課考試科目的選擇。藝術類考生既可選考文科類考試科目,也可選考理科類考試科目。考生在報名時,要根據自身文化課學習情況,認真選擇好文化課的考試科目。二是對藝術類考試類型的選擇。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術科考試分為省統考、院校校考、省統考基礎上的院校校考三種類型。藝術類考生報名時,須認真了解廣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相關政策以及招生院校相關規定后,再確認藝術術科考試類型。為便于高校錄取和增加考生報考志愿和被錄取機會,我們建議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填報院校校考的同時,還應填報省統考。若藝術類院校(專業)要求考生在省統考合格的基礎上參加院校自行組織的術科考試,但在報名時考生沒有選擇相應的術科統考信息選項,或者未獲得省術科統考合格證,考生即使參加了院校的校考并合格,也無法被有關藝術類院校的統考合格基礎上的校考專業錄取。藝術類考生憑網上報名后獲得的考生號領取術科校考準考證后參加藝術類院校組織的術科校考。
問: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有何變化?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如何劃定?
答:我省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相關招生政策與去年相比沒有大的變化和調整。
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是根據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和考生考試成績情況,以一定的比例劃定。這跟去年的政策也沒有變化。
另外,根據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實際和專業校考組考承受力情況,為進一步規范管理,確保考試公平,參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我省允許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在一本招生的藝術院校(專業)在我省設點進行校考,從2013年開始適當控制二本及以下院校在我省設點校考的規模,有意向報考相關院校校考的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到相關院校參加校考。
問: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考資格有什么特別要求?
答: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首要環節,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省將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各類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認真把好報名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而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考資格。2016年報名時,將進一步加強對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資格、考生戶籍、學力審核,加強對考生“三僑生”、少數民族考生等照顧加分資格的審核,切實維護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問:單考單招類考生是否須參加統一報名?
答:單考單招類是指高校單獨組織考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單招)、職教師資考生、殘障人員單招考生以及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等。屬此類考生的都必須進行網上統一高考報名,凡屬單考類考生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須在報名時同時選擇考生科類及考試科目。值得注意的是,參加普通高校單考單招類考試和自主招生考試的特殊考生,要主動加強與具有單考單招和自主招生考試資格的有關院校聯系,并按照有關院校的規定和要求,準時參加院校的有關測試。
問:高職類考生高考報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職“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類考生,應屆生憑學校證明報名,往屆生憑畢業證書報名。考生報名時須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考生報名時須選擇所持有的證書,最多可選三種。
未取得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但準備參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及全國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的考生,可先參加預報名。考生取得這兩類考試證書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否則原預報名數據無效。
問: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高考報名要攜帶什么材料?
答: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加強對外省戶籍遷入我省的考生資格審查。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和身份證,并交全戶人員的戶口簿復印件,購房入戶的還需出示房產證;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其中應屆生除具備原省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和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材料外,還必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準報考。報名時,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應屆生必須填寫《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中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核登記表》,往屆生須填寫《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考生須嚴格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問: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可否報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據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凡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均不得報考普通高考。在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對考生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資格審查,加大對報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備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的考生報考普通高考的現象發生,全力維護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問:未辦好身份證的考生,如何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答:未辦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證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7-10日攜帶戶口薄到所在地市、縣(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領取考生號和初始登陸密碼,并嚴格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網上預報名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沒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證的考生,報名系統不能自動校驗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別注意核對輸入的姓名、身份證號、指紋信息等信息是否準確。
問: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如何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須達到規定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要求,才能參加相應批次的錄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等級)的考生,包括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生、單考單招考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文科類考生和理科類考生,以上類別考生凡選擇文科考試科目組且不具備物理、化學、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或選擇理科考試科目組且不具備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學業水平考試的,可申請參加我省2016年1月9日舉行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必須在2015年12月10日前到各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補辦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報考手續。
二、普通高中隨遷子女2016年起可在我省參加高考
根據省政府文件的有關規定,2016年是我省就讀普通高中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的第一年。近日,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認真貫徹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的基礎上,對隨遷子女在我省高考報名資格界定和報名有關問題進行了適當調整、補充和完善,適度放寬了報考條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關于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關于辦理居住證的問題。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將予以認定。
三是關于合法穩定住所的問題。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的予以認定。
四是關于3年完整學籍的問題。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認定。
據了解,為確保隨遷子女高考報名工作平穩順利進行,便于各地、各有關部門更好地開展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通知》隨文還下發了《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指引》,列舉了各類認定事項的具體情況和處理指引,隨遷子女考生可對照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審核。